為夯實公安基層基礎工作,切實加強社會治安管理和防范,全力推進平安城固建設,維護全縣社會治安穩(wěn)定,根據(jù)《漢中市公安基層基礎建設保障責任書》要求,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2名輔警(女性不超過10%),作為公安機關輔助力量。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共招聘142名輔警,主要用于協(xié)助巡警大隊及各派出所開展社會治安巡邏防控和警務室工作。
二、招聘的范圍
城固籍復退軍人、下崗職工、高中以上畢業(yè)生。各農村派出所招聘的輔警僅限于在本轄區(qū)鄉(xiāng)鎮(zhèn)招錄,城區(qū)兩所、巡警大隊、局機關招聘的輔警可在全縣范圍內招錄。
三、招聘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守國家法律規(guī)定,沒有參與、支持“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和其它非法組織活動,作風正派,品德端正。
2、熱愛公安事業(yè),服從命令,聽從指揮,遵守公安機關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3、本人和直系親屬未受過公安機關打擊處理。
4、年齡在18至35周歲之間(個別有特長、特別優(yōu)秀的可放寬到40歲),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身體健康,體貌端正,身高在1.70米以上,裸視力在5.0以上,無殘疾、無紋身、無重聽、口吃、色盲。
中共黨員、退伍軍人、警校畢業(yè)生、受過黨政組織表彰獎勵的人員以及有駕駛、烹飪技術、精通計算機操作、有一定文字寫作功底的人員可優(yōu)先聘用。
四、招聘的方法步驟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招聘的原則,采取個人自愿報名、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嚴格政審,擇優(yōu)選聘。
(一)發(fā)布公告、報名。通過向外發(fā)布招聘公告信息,符合條件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張,到公安局政工科填寫《報名表》報名。
(二)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小組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同時進行目測和體能測試(4×10米往返跑、100米、俯臥撐),大約按1∶2的比例確定人員。
(三)筆試。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主要內容為政治、法律基礎知識、公文寫作四個方面,滿分100分,政治側重于馬克思主義哲學、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科學發(fā)展觀及時事政策等,法律知識側重于刑法、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基本知識,公文寫作側重于公文應用和公文處理。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筆試后,依照得分高低排列名次。
(四)面試。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主要測試思維和語言表達能力、責任心、人際合作與協(xié)調、應變能力、舉止儀表,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五)政審。根據(jù)綜合成績高低,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政審人員。政審由各派出所進行。
(六)體檢。對政審合格人員,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帶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如有體檢不合格人員按成績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七)聘用。(1)對初步確定的人員實行一個月的試用期,期滿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者,發(fā)給1000元(含三金及相關費用在內)工資,不再聘用,不滿一月的按日均算報酬;適應工作崗位者簽訂勞動用工合同。(2)聘用時間為一年,實行一年一聘用。一年用工期滿后,根據(jù)本人表現(xiàn)和工作情況進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續(xù)聘;不合格者,自行解除勞動用工關系,不再聘用。
(八)待遇。正式聘用期間,月工資1000元,并根據(jù)本人工作考核情況,每月再發(fā)給人均200元以內績效獎勵工資(不再享受其他獎金待遇)。由公安機關為被聘用人員辦理基本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及工傷保險,其中單位繳納部分由縣財政負擔,個人繳納部分由聘用人員承擔。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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