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3年麗江市市直暨部分省級直管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
資格復審及相關事宜安排的通知
(不含黨群、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
根據(jù)云南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云南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實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發(fā)〔2013〕35號)精神,為進一步做好2013年麗江市市直暨部分省級直管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不含黨群、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工作,現(xiàn)將2013年麗江市市直暨部分省級直管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不含黨群、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3年7月16日、17日兩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1、報考市直單位、古城區(qū)交通運政管理處所(0700005024)、華坪縣交通運政管理所(0700005025、0700005026)、寧蒗縣交通運政管理所(0700005035)、永勝縣交通運政管理所(0700005046)、玉龍縣交通運政管理所(0700005047)、麗江市古城區(qū)公安分局交警二大隊(0700005022)、市規(guī)劃局古城分局(0702001053、0702001054)、玉龍縣住房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建設局(0721003067、0721003068、0721003069)及部分省屬部門的考生,到麗江市人才市場(香格里拉大道大港酒店旁)進行資格復審。
2、報考古城區(qū)的考生,到古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
3、報考玉龍縣的考生,到玉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
4、報考永勝縣的考生,到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
5、報考華坪縣的考生,到華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
6、報考寧蒗縣的考生,到寧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時須提交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復審確認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審核單位留存)、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具體材料及要求請詳閱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文件。
(四)審核確認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審核單位須在其提交的確認表上蓋章。確認表一式兩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審核單位留存。 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先行將畢業(yè)證、學位證(只限招考崗位“學位要求”欄中明確要求取得學士學位的崗位)、身份證、資格復審確認表、戶口薄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一份,以便資格復審時留存。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報名信息的進一步核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參與面試及后續(xù)的考錄程序。
資格復審后不足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shù)開展面試,不再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視違紀違規(guī)程度,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五)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詳見云南省公務員局網(wǎng)站考試錄用專欄:
http://gwyj.ynhrss.gov.cn/readinfo.aspx?InfoId=4e466ba2174743e983c75b3e49d541c8
二、面試
面試統(tǒng)一由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一)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定于2013年7月25日至26日進行??忌堄?013年7月21日18:00以后登陸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 http://www.ljhrss.gov.cn/ )查詢面試日程安排。
(二)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面試時加試專業(yè)測試的崗位,其專業(yè)測試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由招錄單位另行通知考生。
(三)面試時需提供的材料
考生面試時,須持經(jīng)用人單位資格復審合格后簽章的確認表、身份證方能進入面試候考室,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四)成績公布
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及省公務員局文件精神,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全省統(tǒng)一劃定為70分。面試成績當場宣布,并在全部面試結束后三天內(nèi)在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公布。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參與后續(xù)考錄過程。
(五)各項成績的合成辦法
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 + 申論成績(法律專業(yè)知識成績)+筆試加分;
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100%-專業(yè)測試成績權重)+ 專業(yè)測試成績×專業(yè)測試成績權重;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3 + 面試總成績)×50%。
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進行計算。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nèi)韵嗤瑒t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勝出。
(六)面試注意事項
1、由于資格復審與面試時間安排相對集中,請各位考生妥善安排自己近期工作日程。
2、請考生務必于當場面試前30分鐘,即上午7:45,下午13:30分前到達面試地點,按面試編排組次列隊抽簽決定考場。遲到15分鐘,即上午8:30,下午14:15分后到達考點的,取消當場面試資格,并保留是否追加禁考處罰的權利。已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如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面試,按“擾亂考試秩序”給予五年禁考公務員的處罰。
3、考生由候考室工作人員帶入相應面試候考室,隨身攜帶的資料和通訊工具,必須交給工作人員保管。將通訊工具攜帶進入面試考場的,視為違紀,取消面試資格。
4、考生在候考室抽取面試序號進入面試室,只允許報本人抽簽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
5、考生進入考試區(qū)域后,應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
6、按照回避有關的規(guī)定,考生可向監(jiān)督人員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7、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允許帶走題簽和草稿紙。
8、考生在候考室、面試室內(nèi)禁止吸煙。
9、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四、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及勝出規(guī)則,根據(jù)崗位招錄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能測評(僅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能測評、體檢、考察三項工作的實施順序為先進行體能測評、再進行體檢、最后進行考察,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錄單位組織實施。
(一)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考生需進行體能測評,其它崗位無需進行。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文件執(zhí)行。
(二)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考察
錄用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xiàn),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出現(xiàn)體能測評、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時,只在初次出現(xiàn)不合格人員的階段進行一次性遞補。
五、公示和錄用
(一)確定擬錄用人員
招錄機關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綜合考慮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
(二)公示
擬錄用人員將在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進行(http://www.ljhrss.gov.cn/ )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公示期內(nèi)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三)錄用
除暫緩作出考察結論及暫緩錄用的情形外,麗江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擬于2013年9月底以前完成。
按照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不能兼職的規(guī)定,擬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之間簽署的用工合同,必須自行與原單位解除。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錄用通知下發(fā)后,錄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六、考錄紀律
(一)網(wǎng)上確認參加資格復審及后續(xù)考錄過程的人員中,若出現(xiàn)放棄資格復審、放棄面試、放棄體能測評或體檢、放棄考察、放棄錄用資格等行為的,視為故意擾亂報名秩序、浪費考錄資源,將根據(jù)違紀違規(guī)處理辦法,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并視情形上報國家有關部門給予5年內(nèi)禁止報考全國范圍內(nèi)公務員的處罰。
(二)對違反考錄紀律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報考人員,將根據(jù)違紀違規(guī)處理辦法,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并視情形上報國家有關部門給予5年內(nèi)禁止報考全國范圍內(nèi)公務員的處罰。
七、其他
(一)資格復審結束后我們會在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ljhrss.gov.cn/ )公布面試日程安排等相關事宜,因事關每一位考生的面試,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
(二)考生應及時登錄相關網(wǎng)站了解考錄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并按要求登錄網(wǎng)站修改或確認信息,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wǎng)查詢有關事項的公告和具體事宜通知以及因查看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三)考生在整個考錄過程中如有咨詢的,請撥打以下電話:
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8-5122447
古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8-5393059
玉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8-5156950
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8-6523378
華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8-6128865
寧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88-5522529
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