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我省“百人計劃”目標任務,進一步加強學院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學院發(fā)展水平,根據(jù)《關于2013年度山西省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申報工作的通知》(晉組通字〔2013〕21號)文件精神,學院2013年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
一、引進人才的條件
(一)創(chuàng)新人才
1、取得海外博士學位;
2、年齡不超過55歲;
3、每年至少回省內一次,連續(xù)服務年限不少于3年,三年累計在省內工作不少于6個月以上;
4、在國內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擔任副教授或相當于副教授職務以上的專家學者;或在國際知名企業(yè)和金融機構擔任中級職稱的專業(yè)技術人才和經營管理人才。
(二)青年項目人才
1、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內;
2、引進后全職來晉(回省)工作(納入體制內正式員工);
3、在海外知名高?;蚩蒲袡C構取得博士學位,并具有3年以上海外工作經歷(在國內取得博士學位的,應在海外從事教學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
4、回國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知名企業(yè)有正式教學或科研職位;
5、為所從事科研領域同齡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為該領域學術技術帶頭人的發(fā)展?jié)摿Γ?
6、對在海外攻讀博士期間已取得國際突出研究成果的應屆畢業(yè)生,或其他突出成績和發(fā)展?jié)摿Φ?,可以破格引進。
二、引進人才的待遇
根據(jù)《山西“百人計劃”專家服務與管理辦法》(晉組通字〔2012〕99號)規(guī)定,引進人才可獲得如下待遇:
1、高校和科研院所創(chuàng)新人才全職引進的,納入體制內正式工作人員,一次性給予100萬元工作和生活補貼、其中40萬元作為科研設備購置和工作支助;短期內引進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工作和生活補助,用人單位需配套50萬元的科研設備購置或科研資助;
2、青年項目人才全職回省(來晉)工作,納入體制內正式工作人員,給予50萬元資助,主要用于引進人才的薪酬、交通、安家等費用;用人單位需配套一定的科研設備購置或科研資助。
三、引進人才的聯(lián)系辦法
誠請符合條件的海外高層次人才與學院組織部(人事處)聯(lián)系。
聯(lián)系電話(傳真):0350-3043705
聯(lián)系人:王老師 張老師
電子郵箱:xzsyr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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