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司法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調(diào)整公安機關和監(jiān)獄及勞動教養(yǎng)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115號)和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2013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就2013年人民警察職位報考年齡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考吉林省省級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動教養(yǎng)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按照現(xiàn)行公務員報考年齡規(guī)定執(zhí)行,即:其報名年齡為18周歲至35周歲(1995年7月17日至1977年7月16日期間出生)。
二、地市及以下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應為18周歲至30周歲(1995年7月17日至1982年7月16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yī)職位的報考年齡應為18周歲至35周歲(1995年7月17日至1977年7月16日期間出生)。司法行政部門監(jiān)獄、勞教所一線干警報考年齡應為18周歲至30周歲(1995年7月17日至1982年7月16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獄醫(y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招考年齡應為18周歲至35周歲(1995年7月17日至1977年7月16日期間出生)。
三、報考公安特警的人員年齡應為18周歲至25周歲(1995年7月17日至1987年7月16日期間出生)。
吉林省公務員局
2013年7月16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