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連平縣2013年要求調入縣城工作教師考試公告
來源:連平縣教育局網(wǎng) 閱讀:998 次 日期:2013-07-23 10: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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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要求調入縣城工作教師的實際問題,提高縣城學校教師隊伍的素質和縣城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經局研究決定,對要求調入縣城工作的教師進行考試,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對象及條件

1、對象:要求調入縣城工作的本縣在職在編中小學公辦教師,報考人員必須事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有效書面證明。

2、條件:

(1)熱愛祖國、忠誠黨的教育事業(yè)。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關心愛護學生,身體健康。

(2)在農村中小學任教滿5年以上。

(3)要求調入縣城高中(職校)任教的教師,必須具備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且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書。

(4)要求調入初中、小學工作的教師,必須具備大專畢業(yè)及以上學歷,且取得與報考學段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書。

二、招錄指標及崗位

1、指標:12名(高級中學3名,初級中學5名,小學4名)。

2、崗位表:

學 段 及 崗 位 代 碼 人 數(shù) 學 科 語文 數(shù)學 英語 政治 物理 美術 音樂 歷史 合計
1 2 3 4 5 6 7 8
高級中學 GZ13 1 1 1 3          
初級中學 CZ13 1 1 1 1 1 5      
小學 XX13 1 1 1 1 4        

所有報考人員報考科目與所持畢業(yè)證書畢業(yè)學科要相一致。

三、工作程序

1、報名: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于2013年7月28日前向所在學校(中學以學校為單位,小學以鎮(zhèn)中心小學為單位)提出申請,獲得單位同意后,本人持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驗證后交復印件)和所在學校證明、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1寸相片2張到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7月29日至2013年7月30日

2、資格審查:局人事股在報名結束后,根據(jù)條件逐個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不合條件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各類各科目參考人選少于招錄指標1:3比例人數(shù)的,原則上不組織該類科目考試。

3、考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

(1)內容(范圍):教育教學基礎(含教育學、心理學基礎,教育法規(guī))、教育教學技能(含教育技能、教學技能)。

(2)時間:2013年8月8日下午2:00—4:00。

(3)地點:附城中學

(4)經審查合格人員于8月7日到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4、錄用:根據(jù)各類科目指標,按參考人員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人選。錄用人員按《關于教育系統(tǒng)教師類人員聘用操作指導意見》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其他

1、各學校必須實事求是出具參考人員的身份、年齡、工作年限情況的證明,如發(fā)現(xiàn)虛報身份、年齡、工作年限情況者,除取消參考人員考試資格外,將追究出具證明人員的責任。

2、本次考試工作由縣紀委、監(jiān)察局、縣編辦、縣人事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并派員參與。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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