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3年南昌市中小學(幼)教師招聘工作的公告》中“未達比例進行面試時,面試組織單位要提前告知考生錄取辦法”的規(guī)定,此次招聘具體操作如下:第一步,按贛教發(fā)[2013]1號文件明確的入闈面試人員的比例,確定該崗位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招聘計劃數;第二步,按總成績排序,在規(guī)定比例招聘計劃數額內的擬聘人員可入闈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第三步,其余未入闈體檢的面試人員,按總成績排序,在剩余計劃數額內確定擬聘人員,但確定的擬聘人員面試成績應達所在面試考場全部考生的平均分(零分考生不列入計算平均分范圍),低于平均分的,將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如某崗位6個招聘計劃,10人入闈面試,按1:2.5的入闈面試比例,則確定該崗位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招聘計劃數為4個,10人當中總成績前4位的考生入闈體檢,另未入闈的有6位考生,剩余計劃數2個,按總成績排序,前2名考生可入闈體檢,但必須面試成績達到所在面試考場全部考生的平均分(零分考生不列入計算平均分范圍),如低于平均分的,將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2個。如某崗位1個招聘計劃,2人入闈面試,按1:3的入闈面試比例,則確定該崗位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招聘計劃數為0個,按總成績排序,第1名考生可入闈體檢,但必須面試成績達到所在面試考場全部考生的平均分(零分考生不列入計算平均分范圍),如低于平均分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的要求,以下崗位考生未達比例進行面試,且面試成績未達到所在面試考場全部考生的平均分(零分考生不列入計算平均分范圍),經研究,取消或核減以下崗位招聘計劃: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代碼 | 招聘崗位(學科) | 招聘計劃 | 處理決定 |
西湖區(qū)羊子巷小學 | 10007000109026 | 小學音樂(笛子)崗位 | 1 | 取消崗位 |
西湖區(qū)區(qū)屬學校 | 10007000118016 | 小學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 | 6 | 核減1名招聘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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