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昆明仲裁委員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執(zhí)行《云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面向社會,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辦案秘書”崗位,4人。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品行端正,具有投身仲裁事業(yè)的職業(yè)精神。
(三)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
(四)應屆(2011年、2012年、2013年)未就業(yè)畢業(yè)生不限年齡,在職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崗位的具體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本招聘信息在云南人才網(wǎng)(http://www.ynhr.com)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方式:網(wǎng)絡報名,由昆明仲裁委員會委托云南人
才市場組織實施。網(wǎng)址: http://www.ynhr.com。
2.報名時間:2013年8月26日。
3.報名流程:登錄云南人才網(wǎng)—進入報名界面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上傳近期清晰免冠電子照片—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后網(wǎng)上繳費—打印準考證。
4.報名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報名人員填報時要認真閱讀公告,符合條件的方可報名。所填報的報名信息要真實,對不具備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提供虛假信息的人員,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初審及繳費
1.用人單位在網(wǎng)上完成對報名人員的資格初審工作。網(wǎng)上資格審查時間為2013年8月27日至8月28日。
2.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于8月29日至8月30日通過網(wǎng)絡交納筆試費,收費標準按照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文件規(guī)定每人100元的標準執(zhí)行。
3.交費人員于9月4日至9月5日在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1.由昆明仲裁委員會委托第三方組織。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擬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3:1,未達到該比例時,相應遞減招聘崗位個數(shù)。
2.筆試方式:閉卷。
3.筆試滿分為100分。
4.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為準。
5.筆試結果:在云南人才網(wǎng)公示七個工作日。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以招聘崗位數(shù)與參加面試人數(shù)1:2的比例公布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
(五)資格復審
1.面試前由昆明仲裁委員會用電話或其他方式通知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查,復審合格后方可參加面試,復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按參加筆試人員的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2.復審時須提交以下證件及材料,不按時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棄權:
(1)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2)畢業(yè)證、學位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公安部門出據(jù)的無犯罪記錄證明以及能證明個人成績、成果和特長的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兩份)。
(3)在職人員提交就職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的相關證明。
(4)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面試
1.面試內容:綜合素質考察和專業(yè)能力測試兩個方面。
2.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評分標準由昆明仲裁委員會制定。
3.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核
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核人員,并公布考核結果。
(八)體檢
考核合格的人員,由昆明仲裁委員會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對擬聘人員在昆明仲裁委員會公告欄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且無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報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一)聘用人員待遇:納入昆明仲裁委員會在職在編職工管理,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相關待遇。
(二)本招聘公告未盡事宜由昆明仲裁委員會招聘人員工作組負責解釋。
(三)昆明仲裁委員會辦公地點:昆明市董家灣曙光小區(qū)曙光中路1號。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沒有委托任何機構進行考前培訓。
聯(lián)系電話: 0871-63364979
監(jiān)督電話: 0871-63311932
傳 真: 0871-63364979
昆明仲裁委員會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