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廣與發(fā)展中心招聘人員公告
來源: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閱讀:426 次 日期:2013-09-22 08: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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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廣與發(fā)展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廣與發(fā)展中心系浙江省水利廳直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自收自支,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區(qū)。其主要職責為:開展水利科技成果轉化和先進適用技術(產品)引進、試驗、示范、推廣,進行技術咨詢、開發(fā)與服務;組織水利新產品鑒定的材料申報和初審工作,開展水利先進新產品的推廣應用;承擔水利科技推廣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管理和績效評價工作;承擔省農技推廣水利分中心的日常工作,推廣農村水利技術,組織開展農技推廣項目的申報、管理、考核與績效評價;負責浙江水利科技服務網的建設與管理;承擔水利部科技推廣中心浙江省示范基地的建設與管理等。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科技推廣項目管理崗位1人,為專業(yè)技術崗位。

應聘人員應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下列具體要求:

(一)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9月25日以后出生);

(二)水利工程及相近專業(yè);

(三)具備全日制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或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和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上述條件中,學歷、學位條件以資格復審時提供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專業(yè)條件由招聘單位參考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適當從寬把握;工作經歷條件由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與相關單位正式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之日。就讀研究生前后的工作經歷可合并計算,但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9月17日上午9:00—9月25日16:00。報考人員在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

2、資格審查。時間:2013年9月18日—9月26日。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及確認。時間:2013年9月19日9:00—9月27日24:00,通過網上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xù)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并繳費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3年10月16日—10月18日上網(http://www.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

1、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2013年10月19日,杭州市內,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成績可于2013年11月初在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圍面試。

2、資格復審、面試

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安排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查崗位相關專業(yè)知識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評價應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考核

考試結束后,按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入圍)。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浙江省水利廳網(http://www.zjwater.gov.cn,人事人才/公開招聘),全程發(fā)布公開招聘有關信息。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發(fā)布招聘公告、擬聘用人員公示。

請應聘者自行留意上述網站的相應招聘信息。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水利廳:0571-87815098(駐廳監(jiān)察室),0571-87826528(人事教育處);

2、省人力社保廳:0571-87056703(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8216339(人事科)

電子郵箱:wyq@zjwater.gov.cn

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廣與發(fā)展中心

2013年9月14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浙江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

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易賢網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和咨詢回復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詢?yōu)闇剩?/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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