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和渠道,構建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選人用人機制,促進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經州委同意,決定開展2013年統(tǒng)籌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工作。
一、公選職位及要求
全州統(tǒng)籌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63名,其中,常規(guī)公選39名,定向公選24名。
(一)常規(guī)公選39名。面向全州黨政群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選29名;面向全州黨政群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選10名。
(二)定向公選24名。定向服務于阿壩州的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公選副鄉(xiāng)(鎮(zhèn))長4名、鄉(xiāng)鎮(zhèn)組織員1名;定向職位需求縣黨政群機關、國有事業(yè)單位人員公選副鄉(xiāng)(鎮(zhèn))長10名、鄉(xiāng)鎮(zhèn)組織員2名、縣級部門副職2名;定向職位需求縣現(xiàn)任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公選副鄉(xiāng)(鎮(zhèn))長3名;定向全州公安機關公選派出所教導員2名。
公選職位、名額及具體要求詳見《阿壩州2013年統(tǒng)籌公選科級領導干部職位表》。
二、報名基本資格條件
1.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回避方面的相關規(guī)定。
2.政治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反對民族分裂,堅定不移維護社會穩(wěn)定,堅決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yè),工作能力強,業(yè)績突出。
3.一般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定向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職位放寬到初中及以上學歷,具體學歷要求詳見公選職位表。
4.年齡一般應在35周歲以下,個別特殊職位可適當放寬,具體年齡要求詳見公選職位表。
5.報考正科級職位的,須現(xiàn)任黨政群機關副科級及以上領導職務,事業(yè)單位相當于副科級及以上領導職務,國有企業(yè)按相對應的職務層次執(zhí)行,且擔任以上職務2周年及以上。報考副科級職位的,應是黨政群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且具有3周年及以上工作年限。同級領導職務報考的不受任職時間和資歷限制。
6.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應為2010年及以前聘任且在崗,現(xiàn)已任滿1個聘期,考核優(yōu)秀、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7.現(xiàn)任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應連續(xù)任村黨支部書記3周年以上,或連續(xù)任村委會主任5周年以上,或兩項職務連續(xù)累計任職達5周年以上。
8.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選調生放寬到2年以上。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10.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公選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年齡、黨齡、工作年限、任職年限、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至2013年9月22日。年齡在35周歲以下為出生時間在1977年9月22日以后,以此類推。
“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3年9月22日,報考者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3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市、區(qū))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級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含掛職工作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經歷,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尚在試用期內的;
4.近3年參加各類聘用、錄用考試有舞弊行為或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在統(tǒng)籌公選、其他公務員和事業(yè)人員招錄中經黨組(黨委)研究決定任(錄)用之后放棄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選程序
本次統(tǒng)籌公選主要包括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任用等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9月22日至28日)
本次公選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報考者個人自愿并經組織同意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職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組織推薦由縣委組織部、州直機關黨組(黨委)負責推薦;個人自薦須經所在單位和縣委組織部同意,州直機關報考者須經所在單位黨組(黨委)同意。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網(wǎng)站,認真閱讀“公告”“填寫說明及要求”等,了解公選職位的具體情況,自行下載《阿壩州2013年統(tǒng)籌公選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并不得改動。報考者選擇完全符合條件的職位,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后,將《報名登記表》報所在單位及組織部門審核蓋章同意,其中州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及國有企業(yè)的報考者由所在單位黨組(黨委)審核蓋章同意。
2.資格初審。經組織同意推薦的報考者,須在職位需求縣(部門)公選辦資格審查合格(縣外報考者的資格審查方式由職位需求公選辦確定)后,方可進行網(wǎng)上報名。報考者在報名時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或戶籍證明)、工作證(或崗位證明)、畢業(yè)證、學位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工作年限認定、任職文件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材料各1份,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貼上照片)。其中,幾類特殊報考人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須出具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服務縣項目主管部門關于其工作經歷、服務年限和年度考核情況的材料。
(2)國有企業(yè)人員須出具所在企業(yè)黨委(黨組)或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材料及任職資格認定材料。
(3)機關事業(yè)單位工勤人員須出具與所在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簽訂的正式用工合同證明材料。
凡未經職位需求縣(部門)公選辦進行資格審查合格,擅自在網(wǎng)上報名者,一律視為審查不合格。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選過程,任何時候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將即時取消資格。報考者或推薦單位如隱瞞有關情況,填報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并將視情況進行通報處理或責任追究。
3.網(wǎng)絡報名確認。經職位需求縣(部門)公選辦資格審查合格同意的報考者,可在9月22日至28日登錄報名網(wǎng)站(http://bm.e21cn.com),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注冊后,依據(jù)資格審查同意的報名信息如實填寫,并按網(wǎng)上提示上傳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上述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公選資格。
網(wǎng)絡資格審查由職位需求縣組織部(部門)負責,網(wǎng)上資格初審截止日期為9月29日。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的1天后登陸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報名登記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公選期間考生須確保報名所留聯(lián)系電話暢通,并按要求準時參與公選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凡網(wǎng)絡報名成功,無故自動放棄參加筆試等后續(xù)程序的報考者,列入州級人事考試誠信庫,取消其3年內再次報考或推薦報考阿壩州組織的統(tǒng)籌公選領導干部、公務員錄用、公務員遴選等人事考試的資格,并通報各縣委組織部和州級部門黨組(黨委)進行處理。
4.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網(wǎng)絡報名的報考者,憑身份證號、姓名,于2013年10月22日至26日登錄報名網(wǎng)站(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準考證指定考點參加考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6:1。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數(shù)與公選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州公選辦調減或取消該職位公選計劃。被取消公選計劃職位的報考者,本人自愿可調劑到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
(三)公選測試
公選測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擔任領導干部應具備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專業(yè)知識及分析判斷、文字表達、邏輯思維等方面的能力。筆試內容以中組部《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準,由省委組織部考試測評中心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評卷。筆試由州公選辦負責統(tǒng)一組織,各職位需求縣公選辦負責具體實施。筆試時間定為2013年10月27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成績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公布。
2.資格復審和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每個職位名額1:3的比例,在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內(由州公選辦在公布筆試成績時劃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前,進入面試人員須進行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出現(xiàn)放棄資格審查或取消面試資格的職位,可依次遞補一次。
面試工作由各職位需求縣公選辦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在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公布。
(四)體檢
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取前2名統(tǒng)一組織體檢。報考州直機關公選職位考生的體檢由州公選辦統(tǒng)一組織,報考各縣公選職位考生的體檢由各縣公選辦統(tǒng)一組織。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報考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提出復檢申請。復檢申請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考察
根據(jù)總成績和體檢結果,按照每個職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各縣公選職位的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負責組織實施,州直機關公選職位的考察工作由職位所在單位(主管部門)黨組(黨委)負責組織實施??疾烨闆r和結果在規(guī)定時限內報州公選辦備案。
(六)任用
根據(jù)考察情況,研究提出人選使用建議,按程序提交縣委常委會或州直機關(主管部門)黨組(黨委)會集體討論決定后,形成擬任人選方案報州公選辦。擬任人選由州公選辦統(tǒng)一進行公示。若職位出現(xiàn)沒有合適人選的情況,作空缺處理,不再遞補。公示期滿無影響任用情形的,按規(guī)定辦理任職手續(xù)。對任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由所在縣委組織部和州直機關(主管部門)黨組(黨委)組織考察,考察合格者正式任職;不能勝任的免去試用職務,按試用前職務層次安排工作,并形成報告報州公選辦。
四、公選紀律和其他事項
1.考生必須如實填報相關情況,提供真實材料,如有虛報、瞞報或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發(fā)現(xiàn),在考試、考察期間,取消其資格,并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通報;已經任用的,取消任職資格退回原單位。三年內不得報考阿壩州各類公開選拔考試。
2.有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公選工作紀律,在報名、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選拔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本公告及其附件(職位表和報名登記表)阿壩組工網(wǎng)(黨政網(wǎng)網(wǎng)址:http://222.87.152.160)、阿壩州電子政務外網(wǎng)門戶網(wǎng)站(互聯(lián)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abazhou.gov.cn)、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http://www.abrsj.gov.cn)下載。
4.此次公選不收取費用,不組織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訓。
5.阿壩州統(tǒng)籌公選科級領導干部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州委組織部公務員科;各縣公選辦設在縣委組織部。
各公選辦報名及咨詢電話:
州公選辦:0837-2832362;0837-2832511
馬爾康縣:0837-2822418金川縣:0837-2523380
小金縣:0837-2782742阿壩縣:0837-2481195
若爾蓋縣:0837-2291636紅原縣:0837-2663008
壤塘縣:0837-2378202理縣:0837-6825181
松潘縣:0837-7235380九寨溝縣:0837-7729496
黑水縣:0837-6721093
州委群眾工作局:0837-2826031
州政府辦:0837-2831519
州發(fā)改委:0837-2823571
州民政局:0837-2822696
州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837-2823241
達古冰山管理局:0837-6729966
監(jiān)督電話:0837-2828444;12380,2826059;舉報網(wǎng)站:http://ab12380.abazhou.gov.cn。
6.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阿壩州統(tǒng)籌公選科級干部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職位具體要求由職位需求縣或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
《阿壩州2013年統(tǒng)籌公選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來源于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最近更新(2013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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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壩州統(tǒng)籌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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