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怒江州委組織部 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怒江州2013年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的公告
根據《怒江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暫行辦法》,現(xiàn)將怒江州2013年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和范圍
怒江州2013年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19名,其中黨群口5名,政府口14名。各單位選調的職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詳見《怒江州2013年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選調計劃表》。
選調范圍為本州縣、鄉(xiāng)(鎮(zhèn))各級黨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在職在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公務員身份(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40歲以下(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8日);
4、在縣級及以下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滿2年(截止時間為2013年10月8日);
5、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具有勝任選調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符合選調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2、其它不宜辦理轉任情形的;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需要回避的。
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由選調機關負責實施。
1、報名時間:
2013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
各選調單位報名地點詳見《選調計劃表》。
3、報名方法:
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填寫《怒江州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報考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個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到指定的各選調單位的現(xiàn)場報名地點進行報名。所有復印件須注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單位公章。選調機關對有關材料和證件進行審查。
4、報名條件說明:
國民教育學歷,指國家承認的學歷。凡與國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畢業(yè)證書格式不符,如各級各類黨校頒發(fā)的“學歷”證書、各級各類軍校未經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自行面向地方學員頒發(fā)的學歷、未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遠程教育學歷、各類學校頒發(fā)的“專業(yè)證書”、“學業(yè)證書”、“結業(yè)證書”和不具備高等教育資格的各類單位頒發(fā)的“相當于大專畢業(yè)”的證書等均不屬于國民教育序列畢業(yè)證書。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畢業(yè)生是國民教育畢業(yè)生中的一種,最典型的特征是畢業(yè)證上注明“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字樣。
專業(yè)要求參照2013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附件3)。專業(yè)指導目錄分為三個層次,其相互關系為:“一級目錄”包含“二級目錄”,“二級目錄”下設具體專業(yè)。崗位對一級目錄、二級目錄的要求設置多組的,報考人員只需滿足其中一組即可。如果崗位只限制了“一級目錄”,則此“一級目錄”下的所有“二級目錄”所包含的專業(yè)都符合崗位要求;如果崗位除了“一級目錄”限制外,還限制了“二級目錄”,則只有該“二級目錄”下的專業(yè)才符合崗位要求。
5、各選調職位人數(shù)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不得低于1:5;選調人數(shù)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shù)的比例低于1:5的將不予開考。因參加筆試人數(shù)不足而被取消崗位不能考試的人員,本人可于2013年10月12日17:30以前改報其他崗位,改報的原則是考生須符合改報崗位的選調條件,報名方法參照原報名方法。
(二)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和寫作能力。筆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擬定于10月下旬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
面試由選調單位負責實施。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專業(yè)知識測試由選調單位結合面試進行測試。
(1)確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筆試結束后,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
(2)確定面試人員。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崗位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選調計劃數(shù)3:1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
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空缺的名額按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間截止到面試前兩天。因該崗位無人遞補或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數(shù)不足造成面試人數(shù)與選調計劃數(shù)不足上述比例的崗位,可進行差額、等額面試。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面試合格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后續(xù)程序。
考生的最終考試成績?yōu)楣P試、面試成績的綜合成績,具體計算方式為: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考察
考察根據綜合成績按每個職位從高到低順序與選調計劃數(shù)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疾煊蛇x調單位負責實施,主要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若出現(xiàn)考察人選自動棄權或考察不合格的情況,從該選調崗位的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四)體檢
體檢由選調單位組織,根據考察情況按照1:1確定體檢人選。
公務員的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附件4)執(zhí)行。若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的情況,從該選調崗位的考察人員中遞補。
(五)確定人選和公示
選調單位根據最終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提出擬選調人員名單,按干部管理權限報州委組織部或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核準后,在調出單位、選調單位和州委組織部或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六)審批和辦理調動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由選調機關按照管理權限分別報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辦理調動手續(xù)。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選調,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選調。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選調。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選調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監(jiān)督。
五、本公告由中共怒江州委組織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怒江州2013年州級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表.xls
中共怒江州委組織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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