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擬在全校范圍內公開招聘法學院科級管理干部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
本?,F有固定編制(A系列)人員。
二、招聘崗位
法學院職業(yè)發(fā)展與校友工作辦公室副主任1名(副科實職)。
三、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職業(yè)操守,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自覺維護學校聲譽,具有全局意識,善于團結同志;
(二)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yè),工作踏實,廉潔勤政,樂于奉獻,服務意識強,辦事效率高,能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三)具有履行職責需要的理論水平和專業(yè)知識,有良好的文字與口頭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四)中共黨員,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身心健康;
(五)關愛學生,掌握學生教育管理規(guī)律,了解和熟悉學生工作和校友工作的特點,有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者優(yōu)先考慮;
(六)專職管理人員應任八級以上(含八級)職員或任九級職員滿兩年;專任教師及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應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專業(yè)技術崗位十級以上(含十級),且在原崗位系列受聘滿一個聘期以上;
(七)應聘人員在錄用后的第一個受聘期內,原則上不能應聘另一新的崗位,因工作需要調整受聘人的工作崗位或組織推薦應聘高一級職位的除外。
四、招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受理報名:應聘者請將個人簡歷、《中山大學公開招聘人員自薦(推薦)表》(請點擊下載)、身份證和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書復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業(yè)績等相關材料寄送至中山大學南校區(qū)法學院209室(注明應聘資料)。有關應聘材料代為保密,恕不退還。
報名時間:2013年9月23日至2013年9月29日
(二)資格審查
(三)面試
(四)組織考察
(五)報批
(六)聘任
五、聘后管理
對新聘用的干部實行聘任制,試用期半年。試用期間享受同職級待遇。試用期滿,實行雙向選擇。凡經確認的,聘期四年(含試用期)。
六、其他說明
若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崗位需求,招聘單位可不確定人選,并可申請該崗位再次招聘。
聯 系 人:潘老師
聯系地址:中山大學南校區(qū)法學院209室
聯系電話:020-84037078
中山大學人事處
201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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