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市編委辦、市財政局(國資)同意,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13年9月29日至2013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
海州西路89號海寧市城市發(fā)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組宣人事部(707室),聯(lián)系電話:0573-87251026,0573-89238026。
三、招聘條件和名額
用工單位 | 崗位 | 招聘條件 | 人數 |
財務管理部 | 出納 | 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會計或財務會計類專業(y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備較好的溝通能力,責任心強,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熟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 | 1 |
四、招聘程序
1.資格審查: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工作證明或勞動合同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并如實填寫報名表,應聘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2.面試:經資格審查合格后,電話通知面試,面試內容包含綜合題和專業(yè)題兩部分。同一崗位,報名人數超過30人時,將組織筆試,筆試后按1:8的比例進入面試。每個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如未達到3:1的,不開考。
3.體檢:以1∶1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招考國家公務員體檢錄用標準》,體檢不合格者,可申請一次復檢,仍不合格者即予以淘汰。
4.考察:體檢合格的列為考察對象。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
5.決定與公示:對考察對象提請集團公司討論決定擬聘用人員,討論決定結果向社會公示。
6.聘用:擬聘用人員經公示合格后,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集團公司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錄用后,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
五、待遇
1.工資待遇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食宿自理。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項,由海寧市城市發(fā)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組宣人事部負責解釋。
海寧市城市發(fā)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表:海寧市城市發(fā)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招聘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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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市城市發(fā)展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招聘報名表 .doc》來源于浙江省海寧市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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