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我中心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天津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辦發(fā)【2011】10號)等有關規(guī)定,天津市語言文字培訓測試中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規(guī)定如下:
一、單位簡介
天津市語言文字培訓測試中心,是天津市教委的直屬單位,是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承擔著天津市語言文字社會應用規(guī)范化培訓測試和研究以及國家漢語口語水平測試研究和管理的任務。
二、招聘原則
我中心2013年下半年招聘工作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我中心2013年下半年擬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4名。
四、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yè),熱愛教師職業(yè);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畢業(yè),具有學士學位及以上;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能和工作能力;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校在讀(全日制)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
3.在以往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三)崗位及要求
崗 位 | 人 數 | 專 業(yè) 要 求 | 其 他 | 備 注 |
專技崗 (科研崗) | 2人 | 漢語教學、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等中文相關專業(yè)。 | 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以上職稱;具有海外教學經歷;具有五年及以上漢語測試科研工作經歷;英語要求達到六級及相應以上水平。 | 在我國語言測試領域有顯著的科研成果,并有一定的影響力。 |
專技崗 (教師崗) | 2人 | 中文、對外漢語及相關專業(yè) | 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以上職稱;在對外漢語教學領域有一定知名度,教學成果顯著;具有五年以上對外漢語教學經歷;熟練掌握二門以上外語;并具有海外教學經歷。 | 在對外漢語教學領域有一定知名度,教學成果顯著。 |
五、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聘,采取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安排,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tj.lss.gov.cn)發(fā)布公告,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與資格初審
①時間:2013年10月22日-26日(9:00-11:3013:30-16:00)
地點:天津市語言文字培訓測試中心(南開區(qū)水上公園北道50號)
應聘人員報名請攜帶:
①身份證(原件)
②學歷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個人簡歷
④其他報考崗位所需出具的材料。
2.通過初審的人員,由中心現場發(fā)放《準考證》。
(三)面試
考生按準考證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成績60分為及格線,未達到及格線的考生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體檢
根據考生面試成績,按照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執(zhí)行。對因應聘者本人自動放棄或非因組織原因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等原因產生的職位空缺,根據缺額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等額遞補。
(五)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組織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單位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疾靸热葜饕疾鞂ο蟮恼嗡枷?、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及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六)公示
我中心根據面試、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招聘信息發(fā)布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報批與備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在公示期結束一周內將擬聘人員情況報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八)聘用
單位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擬聘人員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或其他情形導致招聘崗位空缺時,可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我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情況,實行回避。
(二)我中心2013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和上級監(jiān)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堅決制止下列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行為: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單位負責人員違反規(guī)定私自聘用人員的;
6.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監(jiān)督電話:022-83215216
咨詢電話:022-83215217
天津市語言文字培訓測試中心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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