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工作人員4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招聘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1、崗位:房地產市場管理統(tǒng)計員2名,房地產會計1名,辦公室工勤人員1名。
2、具體要求:(見附表)。
三、報名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yè)道德;
2、具有獨立完成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專業(yè)條件;
3、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法律規(guī)定的不準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流程
發(fā)布公告-現(xiàn)場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擬定人選-體檢-政審-聘用。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和方式
公告時間:2013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
報名時間:2013年10月24日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補報。
報名方式:在蕪湖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現(xiàn)場報名(地址:蕪湖市渡春路13號)。
2、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需攜帶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蕪湖市開發(fā)辦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等,在報名時間內到報名地點進行報名,并交納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證件照片3張。報名表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考條件和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真實無誤,并提供有效的通訊方式,否則,責任和后果自負。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考資格。進行報名和考試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
3、資格初審
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考生,用人單位以電話或短信平臺方式通知報考人員,未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不能參加筆試。
(二)筆試
筆試內容分公共課及專業(yè)課兩部分??荚嚂r間為10月28日上午9:00~11:00,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公共課占40%,專業(yè)課占60%,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1的比例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出現(xiàn)同分情況的,取得從業(yè)資格證或有專業(yè)特長的優(yōu)先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在蕪湖市房地產業(yè)協(xié)會網站(www.whrea.org)上公示。
(三)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規(guī)定的比例,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guī)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與面試成績按5:5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政審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政審人選。如出現(xiàn)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根據考核情況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人員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合格后進入政審環(huán)節(jié)。體檢和政審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得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審批
對考核和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蕪湖市房地產業(yè)協(xié)會網站上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上報市住房城鄉(xiāng)建委審批。
聘用人員一律實行合同管理、一年一聘,根據有關規(guī)定,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
五、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后,工資福利待遇參照蕪湖市財政局編外補充人員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其他
以上事項如有變動,請注意有關公告。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咨詢電話:0553-3832108;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53-5905161、0553-5905148。
本公告條款由蕪湖市城市房屋綜合開發(fā)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蕪湖市城市房屋綜合開發(fā)管理辦公室
2013年10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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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開發(fā)辦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蕪湖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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