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3年公安機關新增政法專項編制考錄人民警察特警體能素質(zhì)測評公告
來源:青海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 閱讀:1002 次 日期:2013-11-01 14: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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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青海省2013年新增政法專項編制公開考錄公務員公告》,經(jīng)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研究決定,定于2013年11月5日至7日進行體能素質(zhì)測評,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體能測評人員

報考2013年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新增政法專項編制人民警察(特警)職位,進入資格審查且審查合格考生均要參加體能素質(zhì)測評。

二、體能測評時間、地點

體能測評時間為2013年11月5日、6日、7日共三天(具體時間按附表),地點在青海警官職業(yè)學院上校區(qū)(西寧市城中區(qū)建新巷22號,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學校)。

三、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公布的體能測評項目進行測評。鑒于我省屬高海拔地區(qū),經(jīng)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安廳、省公務員局研究,并報有關領導同意,將體能測評1000米長跑標準放寬至≤4′50″,800長跑標準放寬至≤4′45″,其他體能測評標準不變。

四、遞補原則

體能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按該職位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請持身份證、準考證按照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合,凡未按時到達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如有弄虛作假現(xiàn)象的,取消測評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二)考生在測評前,應該充分做好準備工作,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能測試(如受傷等,或其他不適宜劇烈運動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三)考生要下載《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素質(zhì)測評承諾書》,由考生本人及家長(監(jiān)護人)簽字后,在報到時交現(xiàn)場工作人員;

(四)考生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體能測評現(xiàn)場,否則視為作弊,取消體能測評資格;

(五)按照附表時間,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

(六)因體能測評場地限制,請廣大考生不要開車前往。

特此公告

青海省2013年公安(含森林公安)機關新增政法專項編制公開考錄人民警察(特警)體能素質(zhì)測評人員名單如下:

http://www.qhpta.com/html/17/Content738.html

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素質(zhì)測評承諾書如下:

http://www.qhpta.com/html/17/Content738.html

青海省公安廳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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