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2013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空缺職位調劑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情況及資格復審安排公告
各有關考生:
根據(jù)《陜西省2013年統(tǒng)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空缺職位調劑公告》規(guī)定,經(jīng)考生申請、各有關招錄部門、單位按職位,依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資格初審,確定了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F(xiàn)將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情況和面試資格復審(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參加面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的考生
面試資格復審的對象為:省政府門戶網(wǎng)和省公務員局網(wǎng)公布的本次調劑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詳見附件1)。本公告各職位考生的次序按準考證號碼由小到大排列;公布各職位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一并公布該職位筆試總成績最低分數(shù)。面試結束后將同時公布參加面試考生的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
二、考生須提交的有關材料
1.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對于報考有生源地、戶口所在地限定職位的考生,還應提供戶口本(復印件留存)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2.考生報名登記表(考生11月13日至11月14日可登錄省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打印準考證、報名登記表)。
3.報考有學位要求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留存),考生需自行在學信網(wǎng)上打印《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存)。
4.報考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要求職位的考生,須提供相應工作經(jīng)歷證明。
5.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應當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可延至體檢時提供。其他人員不需要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6.職位要求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應提供所在黨組織或檔案代理所在地的相關證明。
7.留學回國人員須由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8.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特設職位的,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應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9.具體職位要求需提供其它資格條件證明的,請電話詳詢資格審查部門。
三、資格審查受理部門
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歸口分別組織實施報考本市職位人員的面試資格復審;省垂直管理系統(tǒng)的省級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報考本系統(tǒng)人員的面試資格復審工作。
四、時間和地點安排
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的受理時間統(tǒng)一為11月13日至11月14日。
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的具體安排詳見附表2。
陜西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工作安排表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情況表詳情請參照http://124.115.170.76/0/1/6/17/1924/1925/161419.htm
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辦公室
2013年11月12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陜西省公務員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