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宿州市埇橋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部分招聘崗位要求“具有XX年工作經歷”,時間應如何計算?
答: 是指報考者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具有XX年工作經歷。因工作單位變化或參加學習而中斷的時間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2025國考·省考課程試聽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