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則和指導思想
為有效緩解我縣公安機關基層一線警力不足的矛盾,切實提高治安防范能力,確保全縣政治穩(wěn)定和社會安定,根據新形勢下公安工作的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輔警。招聘工作實行自愿報名,依據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考試、考核,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計劃
2013年招聘基層一線輔警計劃57名(其中女性5名)。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復員退伍軍人學歷放寬至高中)或非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成教、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形式)。
(二)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2、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裸眼視力在1.0以上。男性身高在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及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輔警:
(一)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辭退或者開除公職的;
(四)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1、發(fā)布公告:2013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2、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11月21日至12月5日(下午5:30)止
報名地點:紅安縣人才交流中心
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對象,須本人持身份證、學歷證書和計算機等級證書、體育等級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復員退伍證、駕駛證、所發(fā)表文章的原件、獲獎證書等各類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相片1寸5張進行現場報名,并填寫《紅安縣2013年公開招聘公安機關基層一線輔警報名登記表》。個人所提供的相關證件必須真實有效,由紅安縣公開招聘公安機關基層一線輔警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查,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將取消參考資格。
3、招聘考試工作:考試采取筆試、體能測評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由縣人社局和縣公安局組織統(tǒng)一命題、制卷、閱卷。考試總成績實行百分制,筆試占總成績的50%,面試占總成績的50%。若應試人數達不到擬招聘人數3:1比例的,則招聘計劃另作調整,并以公告形式告知。
①筆試
筆試內容:筆試分《綜合理論知識》和《計算機操作技能》兩科,每科滿分為100分,分別占筆試成績的60%和40%?!毒C合理論知識》包括政治理論、公文寫作、法律法規(guī)、公安工作基本知識等相關知識;《計算機操作技能》包括計算機操作、辦公軟件的應用等。
筆試時間及地點:
2013年12月14日
上午:《綜合理論知識》9:00-11:00
考試地點:紅安縣思源實驗學校
下午:《計算機操作技能》2:30-3:30
考試地點:紅安縣職業(yè)技術教育中心(職高)
縣城關鎮(zhèn)同泰路方向
注:參加筆試考生須同時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方可進入考場。
②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內容:男子項目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女子項目為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體能測評標準參照人社部、公安部、公務員局聯合印發(fā)的《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合格者方可進入面試,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注: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同時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方可進入考場。
ƒ面試
面試對象確定:在體能測評合格的參考對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計劃人數1: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按性別分別確定)。
面試內容: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創(chuàng)新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與應聘崗位的匹配性、儀表舉止等。(計算機等級證書、體育等級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駕駛證、所發(fā)表文章的原件等證書作面試計分項目)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④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2日內在紅安網和紅安公安網進行公布,并在縣人才交流中心進行公告。體能測評成績和面試成績現場對考生公布。筆試、體能測評和面試入圍人員逾期未能參加招聘下一輪程序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⑤分數復查
筆試成績公布后,2日內個人可申請復查考試分數。申請復查考試分數的考生本人應填寫《筆試成績復查申請表》,并提供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人負責查分并告知考生。
4、復審: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折合總分后按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并進入復審。復審階段由紅安縣公開招聘公安機關基層一線輔警工作領導小組集體審閱考生學籍(人事)檔案以及各種有效證件,重點審查個人政治素質、思想品質、工作能力和學習成績,確定初錄人員名單。
5、體檢:復審階段完成后,組織入選考生進行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需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以及《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要求執(zhí)行。對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選資格,空缺人員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考生本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復檢應在定點的三級甲等醫(yī)院進行,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生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6、考察和公示: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注重實績、突出能力、綜合擇優(yōu)的導向,紅安縣公開招聘公安機關基層一線輔警工作領導小組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以及報考期間表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對考察不合格者,則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對考察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成立紅安縣公開招聘公安機關基層一線輔警工作領導小組
為進一步加強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貫徹落實“公開、公平、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紅安縣公開招聘公安機關基層一線輔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方思意縣委副書記
副組長:郝愛芳縣委常委、副縣長
王宏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徐少林副縣長、縣公安局長
成員:阮璘縣金融辦主任
盧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彭宏世縣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姚國民縣公安局政委
阮全勝縣紀委常委、縣監(jiān)察局副局長
彭志良縣財政局副局長
祝林波縣軍轉辦主任
梅子春縣公安局政工監(jiān)督室主任
六、聘用后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由公安局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聘期兩年,試用期三個月(包括培訓期)。試用期間參照新錄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見習期工資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工資待遇參照新錄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標準執(zhí)行(不含警銜津貼和執(zhí)勤崗位津貼),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所有應聘人員應繳納“五險一金”(指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裝備及服裝參照人民警察執(zhí)勤配備標準執(zhí)行。聘用期間每月進行績效考核一次,計算出當月的績效工資,考核不合格者當月解聘。合同期滿后,連續(xù)兩年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員,可繼續(xù)聘用。
七、教育培訓
輔警在聘用期間,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訓練條令》的規(guī)定進行定期學習培訓,依據《湖北省公安機關輪訓輪值考核辦法(試行)》實施考核。
八、輔警辭退
為完善輔警人員管理,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辭退辦法》,對不適合在公安機關輔警崗位工作的人員,解除其與公安機關的用人關系。
九、紀律監(jiān)督
按照招聘工作要求,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報名、筆試、面試、考核、聘用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做到政策、程序、結果公開,嚴格工作紀律,規(guī)范工作程序,并歡迎社會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客觀公正。對考生及工作人員有違紀行為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追究其當事人和領導人的責任。
十、收費標準
按照省物價局鄂價費規(guī)〔2011〕100號文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筆試50元/人/科,面試50元/人/次。
紅安縣公開招聘公安機關基層一線輔警工作領導小組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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