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自學考試辦考效率,經江蘇省教育廳批準,根據蘇教考自〔2013〕8號文件精神要求,我省從2014年起,對全省4月、10月的自學考試時間進行調整,1月和7月的自學考試時間不作變動,將每年4月、10月的連續(xù)兩個周末四天的自學考試時間調整為一周(星期六、星期日兩天)進行。調整后的具體考試時間為4月第三周的周六、周日和10月最后一周的周六、周日。
我省新的自學考試時間從2014年4月考試開始實行。為切實維護考生的利益,保證考生的報考機會,經調整后,4月、10月的考試課程數不變,在安排考試計劃時會考慮到日程安排的合理性,盡可能將原來安排在第一周的課程平均分布在第二周的四個半天考試時間中。
另外,經調整后的自學考試報考時間,我省將在每年1月、7月的自學考試中盡可能安排原來4月、10月的報考課程,以減小由于考試時間調整對考生帶來的影響。
需要提醒的是,從本次自學考試報名開始,考生就要統(tǒng)籌考慮,安排自己的考試計劃,合理選擇報考課程,避免2014年4月起我省自學考試時間調整,打亂自己的整體學習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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