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時間
2014年4月自學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12月1日至10日,在此期間考生可在網上報考4月份考試課程,望廣大考生周知。
二.報名網址
考生請登錄甘肅省自學考試考生網上報考系統,按照網站提示進行報考操作。
1.http://www.nm.zsks.cn/gszk/(電信網);
2.http://www.gsee.edu.cn(教育網)。
三.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通過互聯網報名和繳費,原則上不再接受人工報名和繳費的方式。
2.停考專業(yè)不接受新生報名,老考生按課程進行報考。
3.考生在選擇報名地點和考試地點時應慎重檢查,原則上報名地點就是考生的畢業(yè)地區(qū),考生如要在省內跨地區(qū)考試,需著重注意是否選擇了正確的考試地點,考試地點選定后當次考試不能再做修改。
4.自2011年10月起自學考試長線專業(yè)與教資專業(yè)將分庫報考,長線專業(yè)和教資專業(yè)將不能互相報考,如確需報考兩個專業(yè)的按新生重新注冊報考。
5.除網上報考課程外,實踐性環(huán)節(jié)考核、轉考和免考等工作仍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市自考辦辦理有關手續(xù)。
6.考生在網上報名后,請不定期在網上了解自學考試相關信息,并在參加考試前半個月,由考生在網上自行打印考試座號單。
7.新考生及補辦準考證的考生考前一周在市自考辦領取《準考證》。
8.具體報名程序,按《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實施細則》執(zhí)行。
9.市自考辦咨詢電話:0933-8213707。
附: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實施細則
平涼市教育考試中心
2013年11月19日
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實施細則(試行)
為提高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方便廣大考生,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自2010年開始實行網上報名,并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條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采取互聯網報名方式。
第二條考生報名前應上網查詢或者到當地市(州)、縣(區(qū))自考辦查詢我省各類專業(yè)開考計劃和報考簡章,了解我省自學考試的相關政策和規(guī)定。
第三條參加網上報名的考生應持有二代身份證,若無此證件應立即補辦或到當地報名點咨詢??忌氜k理與易寶支付合作的銀行卡一張(建行、農行、工行、招行、交行等),并開通網上支付功能。
第四條新考生先進行網上注冊預報名,注冊時必須準確填報全部所需的本人自然信息。
第五條新考生注冊成功后,必須通過網上銀行支付電子檔案注冊費,再到已選定的市(州)、縣(區(qū))自考辦依據網上注冊時所提供的預報名順序號,辦理照片采集與報名確認手續(xù)。
第六條照片采集確認成功后,新考生即可以老考生身份登錄報名系統,按網頁提示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全過程。
第七條考生在預報名或報名過程中必須設定密碼。密碼設定必須為阿拉伯數字或英文字母(不能含有任何其它特殊符號)??忌仨氂涀”救说牡卿浢艽a,以便登陸報名系統。密碼丟失的,可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到當地市(州)、縣(區(qū))自考辦查詢。
第八條老考生憑本人準考證號和密碼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首次登錄時所需密碼是身份證號碼,首次登錄后需立即修改密碼??忌卿泩竺到y后需認真核實本人自然信息、照片、手機號碼等信息是否有誤。若信息有誤或不完整,考生可自行修改或填寫考生可以變更的信息,考生不可自行修改或填寫的信息可在報考成功后及時到當地市(州)、縣(區(qū))自考辦辦理修改手續(xù)。
第九條考生登錄報名系統后通過查詢專業(yè)課程,認真填選本人本次考試所報考課程,報考課程填報完成后,通過網上銀行支付報考費用,完成網上報名全過程。
第十條老考生選定考試科目前一定要認真核對自己的考試地點,如需變更考試地點可在報名結束前通過修改報名信息功能進行修改,報名成功后將不能更改。
第十一條考生有效報考課程以網上支付成功后為準,報考課程網上支付成功后將不能變更??忌x報考課程網上支付后如需增加報考課程,僅能增加未選課程時間段的課程,并通過網上銀行支付增加課程報考費用。
第十二條考生網上報名后可按規(guī)定時間上網打印考試座位通知單。
第十三條新生于規(guī)定時間到市(州)、縣(區(qū))自考辦領取準考證。丟失、損壞準考證的考生可點擊補辦準考證程序申請補辦,在完成網上銀行支付后于規(guī)定時間到當地市(州)、縣(區(qū))自考辦領取準考證。
第十四條報考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甘價費[2009]204號文件規(guī)定,以電子注冊費20元/人,考試費40元/科次收取。
第十五條各市(州)、縣(區(qū))自考辦應固定配備計算機、打印機、攝像機、身份證識別系統和數碼采集卡等設備。報名時報名點應提供給考生相應計算機設備及網絡環(huán)境,以便指導考生進行網上報名。
第十六條各市(州)、縣(區(qū))自考辦應嚴格培訓工作人員,熟練掌握報名工作流程和報名設備應用,熱情為考生服務。平臺管理及加密盤必須由專人專職安全管理,確保數據信息安全、準確。
第十七條因考生本人錄入的信息錯誤而造成的后果,其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第十八條各級自考辦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本實施細則要求,維護考生信息和相關數據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泄漏考生信息。省自考辦負責網上報名系統的開發(fā)維護和人員培訓、數據管理、資金對賬及劃撥、設備管理等工作。
第十九條本實施細則由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負責解釋。
注:本細則中新考生是指第一次報考自學考試專業(yè)課程的考生;老考生是指已報考并參加了自學考試專業(yè)課程的在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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