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屬各學校(單位)、各鎮(zhèn)(街道)中心幼兒園、成人學校、各民辦學校:
為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均衡發(fā)展,拓寬教師引進渠道,滿足我縣學前教育及義務教育學校對優(yōu)質師資的需求,按照《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等文件規(guī)定,結合我縣教育系統(tǒng)的實際情況,現(xiàn)就2014年我縣學前教育及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優(yōu)先招聘工作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優(yōu)先招聘的人數(shù)
2014年度優(yōu)先招聘初中教師5名,小學教師12名,學前教育4名,合計21名(招聘學校以及學科分布見附表)。
二、優(yōu)先招聘的基本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符合《教師法》的有關規(guī)定,應具有與招聘學段、學科、專業(yè)要求相一致的學歷和教師資格,非師范類的必須在錄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知識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身體健康;
3.免費師范畢業(yè)生按照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與浙江省財政廳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做好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的通知》(浙教學[2010]147號)文件規(guī)定辦理。
三、優(yōu)先招聘的條件
(一)學前教育
嘉興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幼兒師范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yè)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二)義務教育
1.美術、音樂、體育學科(生源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師范類或者美術、音樂、體育專業(yè)類院校(不含二級學院、獨立學院及民辦院校)本科應屆畢業(yè)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大學期間獲得校級年度二等及以上獎學金一次及以上;
②大學期間獲得校級及以上優(yōu)秀畢業(yè)生稱號。
2.其它招聘學科
1)符合以下條件的生源不限,專業(yè)必須符合招聘要求(師范類的按教師資格所認定的專業(yè)):
①列入“211工程”及以上全國重點高校的2014年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yè)生;
②2014年應屆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
2)符合以下條件的限嘉興生源,專業(yè)必須符合招聘要求(師范類的按教師資格所認定的專業(yè)):
全日制普通高校文理一類專業(yè)2014年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大學期間獲得校級年度二等及以上獎學金一次及以上;
②大學期間獲得校級及以上優(yōu)秀畢業(yè)生稱號。
3)符合以下條件的限嘉善生源:
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專業(yè)2014年本科應屆畢業(yè)生,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大學期間獲得校級年度二等及以上獎學金一次及以上;
②大學期間獲得校級及以上優(yōu)秀畢業(yè)生稱號。
四、招聘工作程序
堅持德才兼?zhèn)浜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
(一)招聘程序
(1)學校公布招聘實施方案。有優(yōu)先招聘指標的學校,根據(jù)教育局下達的學科及指標數(shù)擬定招聘辦法,于2013年12月5日前將招聘方案報教育局人事科審批,方案應包括招聘人數(shù)、招聘學科、資格條件、招聘時間、考核辦法(筆試由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面試由具體招聘學校組織安排)及其它有關情況等。審核通過后,于12月6日前在各校網站公布。
(2)報名。各應聘對象于2013年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到教育局五樓進行報名,按學校、學科報名確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符合條件的,領取報名確認單(到學校進行面試需憑確認單)。招聘計劃與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shù)不足1:3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計劃相應核減或取消。
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交的相關材料(必須本人現(xiàn)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
①自薦書(包含本人學習簡歷、基本情況、專業(yè)水平和能力等內容);
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③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發(fā)證書的,報名時可憑學校有效證明,但聘用報到時應提交原件);
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⑥近期一寸同底證件照2張;
師范類的在聘用報到時還需提供:
⑦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師范類畢業(yè)生證明,樣張見附件);
如有特殊情況本人不能前往報名的,可以委托親屬報名,并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和受委托親屬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委托人親筆簽字的委托書。
(3)考試
①筆試時間和地點。12月23日上午9:00-10:30,嘉善縣教育研究培訓中心。當天公布并通知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
筆試主要測評應聘對象的專業(yè)能力和水平,義務教育段測評難度與中考難度相當,測評內容以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為參考標準;學前教育的考核內容以①《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教育部,1999年10月)、②《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教育部,2012年9月)為主。
②確定面試人員。筆試后,根據(jù)各崗位招聘計劃,分別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各校、各學科進入面試人員。
面試時間為12月24日一天,具體要求詳見各校網站的面試考核方案。各校對符合優(yōu)先聘用條件的應聘對象,按照既定的面試考核辦法組織面試,學校在當天5:00前將面試成績以報告形式上交人事科。由教育局對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在最低分數(shù)線(60分)以上的人員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數(shù)1:1確定意向(綜合成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結果在當天晚9:00前通知考核對象本人。
(4)體檢、考核。12月25日,教育局對符合聘用條件的體檢對象組織體檢。體檢的要求和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合格后,由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考核,考核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fā)〔2008〕58號)執(zhí)行。
(5)公示擬聘用名單。對經考試、體檢、考核后合格的對象,在嘉善教育網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考核不合格、在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均不再遞補,該校優(yōu)先招聘名額轉為普通招聘。
(6)辦理聘用手續(xù)。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按聘用審批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經同級政府人力社保部門核準聘用的人員,應在2014年8月5日前憑檔案到嘉善教育局人事科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者檔案不能按期提交者,作自動放棄處理。學校在8月25日前按《浙江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浙政辦發(fā)〔2004〕117號)文件的規(guī)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試用期半年。
五、招聘的其它事項
1.根據(jù)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第三十條規(guī)定: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崗位,也不得應聘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招聘事項時,遇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2.如發(fā)現(xiàn)在本次教師招聘過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實、弄虛作假的或畢業(yè)時不符合本招聘條件的,教育局將不予聘用;
3.不能在2014年8月5日前提供報考所需相關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聘用;
非師范類未取得教師資格的錄用人員,二年內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關系,師范類畢業(yè)生要求在報到時提供教師資格證書;
4.本簡章的解釋權屬嘉善縣教育局;
5.公開招聘聯(lián)系電話:0573-84023497或84125280或84027236。
2013年12月3日
附件:1.嘉善縣2014年度各校優(yōu)先招聘學科分布一覽表:
易賢網溫馨提示:
《2014屆師范類畢業(yè)生證明樣張.doc》和《嘉善縣2014年度優(yōu)先招聘教師登記表.doc》來源于浙江省嘉興市嘉善人事人才網,最近更新2013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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