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文山州人事局
關于對2009年文山州考錄公務員考生進行錄用前公示和資格審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文山州2009年招考錄用公務員的體檢工作已結束。按照考錄程序,現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并就錄用前資格審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內容和方式
錄用前資格審查采取查閱考生個人檔案、有關證書(證件)、文件和審驗考生身份等形式,確認考生報名時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報考職位的招錄條件和要求。
二、資格審查的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09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二)地點:麻栗坡縣人事局、馬關縣人事局。(具體審核職位情況詳見附件)
三、資格審查注意事項及相關規(guī)定
(一)錄用前公示及資格審查人員,請在審核時限內每天(周末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二)資格審查時,考生本人需提供個人檔案、身份證、畢業(yè)證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在按規(guī)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核。
(三)需辦理個人檔案商調手續(xù)的考生,請到各縣人事局(公務員管理股)或文山州人事局(公務員管理科)辦理。
四、錄用前公示及相關規(guī)定
(一)公示與資格審查同步進行,公示期從2009年11月19日起至11月25日止,公示期為7天。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公示期滿無異議和經資格審核合格的考生,由州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發(fā)文錄用。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對違反考錄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將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二)對違反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工作人員資格、調離考錄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的處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無故不錄用考生的單位或部門,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將做出宣布無效或責令其按規(guī)定程序重新辦理等處理決定,并將通報全省且取消該單位或部門三年內招考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資格。
(四)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對公務員招錄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及時受理招錄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監(jiān)督電話:
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舉報受理電話:0876-12380;
文山州紀委監(jiān)察局舉報受理電話:0876-2123313;
文山州人事局舉報受理電話:0876-2130092;
麻栗坡縣紀委監(jiān)察局舉報受理電話:0876-6622427;
馬關縣紀委監(jiān)察局舉報受理電話:0876-7122036。
附件:《文山州2009年招錄公務員錄用前公示及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 文山州人事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文山州2009年招錄公務員錄用前公示及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麻栗坡縣人事局:馮光媛。
馬關縣人事局:李得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