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團州委研究,決定在全州范圍內公開選調1名公務員到團州委工作?,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的資格條件和選調范圍
(一)資格條件
1、具有國家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的鄉(xiāng)科級以下干部;在國家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滿2年(截止2013年12月);
2、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基諾族、布朗族可放寬到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4、身體健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熱愛共青團工作;
5、熟悉共青團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文字寫作能力;
6、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選調范圍
西雙版納州符合公開選調資格條件要求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
二、公開選調的程序
公開選調工作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組織考試、考察與體檢、確定人選和公示、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在征得所在工作單位同意的前提下均可報名。報名者如實填寫《共青團西雙版納州委員會2013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名時間為2013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單位證明(內容包括是否同意報考)及能證明本人公務員身份的有效證件資料,經所在單位蓋章的《報名登記表》1式2份,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各報考人員到團州委辦公室(景詠飯店辦公樓206室)報名。由團州委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在資格初審基礎上,團州委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合格者發(fā)放準考證。資格復審后,如選調職位與符合條件報名人數的比例低于1:5,選調工作將不再進行。
(二)組織考試(筆試、面試和經歷業(yè)績評價)
筆試和面試工作由團州委組織實施。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業(yè)務素質能力。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調職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由面試考官小組負責,面試考官小組由團州委抽調相關人員組成。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之和,按每個遴選職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2的比例確定參加經歷業(yè)績評價、體檢和考察的人選。筆試、面試和經歷業(yè)績評價分別采取百分制計分。應試人員的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占35%、面試成績占40%和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占25%加權計算。
筆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與體檢
筆試、面試和經歷業(yè)績評價加權成績的前兩名確定為考察人選??疾烨皩疾烊诉x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團州委組織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
(四)確定人選和公示
根據考察情況,團州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團州委和擬選調人員所在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
(五)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三、紀律和監(jiān)督
(一)報考人員應自覺遵守公開選調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嚴禁弄虛作假,欺瞞組織。對違反規(guī)定和紀律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并報請公務員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二)從事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公開選調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的規(guī)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辦事。違反選調紀律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三)對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實施組織監(jiān)督、群眾監(jiān)督、社會監(jiān)督和輿論監(jiān)督。對違紀行為,干部、群眾可以向組織(人事)部門及紀檢機關(監(jiān)察部門)檢舉、申訴。受理機關和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認真核實處理。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咨詢電話:0691—2122875
聯(lián)系人:王敏
附件:共青團西雙版納州委2013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doc
共青團西雙版納州委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