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要求,2014年研究生入學考試進入試室前須接受金屬探測器檢測,請考生務必開考前45分鐘到達試室。盡量不穿戴含有金屬的衣物或飾品??忌t到15分鐘,不得進入考場。
2014年研究生入學考試文化課統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我校統一為考生配備考試用具,每個學生1套(黑色水筆2支,2B鉛筆2支、鉛筆卷1只,橡皮擦1塊);統一為考生配備瓶裝飲用水;每個試室統一配備計時器??忌坏脭y帶文具、水瓶、手表(或者其他計時器)參加文化課統考。
專業(yè)課考試科目未統一配備考試用具,考生需自行攜帶考試用具。
打印準考證通知
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請考生盡快下載打印。下載網址:點擊
特殊科目考試說明
一、美術學/美術專業(yè)考試說明
1、《501創(chuàng)作》考試時間為:1月6日8:30-14:30,請各位考生自帶午餐,不得外出。
2、草稿紙、試卷紙由考點統一發(fā)放,其他考試工具自帶(畫板大小為對開)。
3、考生按考點要求填寫考生編號等個人信息,凡不按規(guī)定亂寫考生編號、姓名或在試卷(繪圖紙)上做標記的試卷(繪圖紙)作廢,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設計學/藝術設計專業(yè)考試說明
1、《503專業(yè)設計》考試時間為:1月6日8:30-13:00
2、草稿紙、試卷紙由考點統一發(fā)放,其他考試工具自帶。
3、工業(yè)設計學院“工業(yè)產品設計”、“設計管理”研究方向要求考生自備繪圖工具:圓規(guī)、直尺30cm長,三角板30cm一副(45º,30º各一)
4、工業(yè)設計學院“陶瓷設計研究”要求考生自備顏色工具。
5、工業(yè)設計學院“服裝設計研究”《專業(yè)基礎》考試要求考生自備制圖工具、剪刀及針線;《專業(yè)設計》考試要求考生自帶畫具及手縫工具。
廣州美術學院考點溫馨提示
1、 廣州美術學院研究生入學考試地點:廣州美術學院大學城校區(qū)(廣州市番禺區(qū)廣州大學城外環(huán)西路168號)
2、 考生準考證上打印的考試安排為文化統考課的試室安排,專業(yè)考試安排詳見考場現場公布欄。
3、 請考生于考試前一天(1月3日)到廣州美術學院大學城校區(qū)查看考場安排及熟悉考場。
考場規(guī)則
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當主動接受監(jiān)考員按規(guī)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
三、考生只準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guī)定的考試用品,如黑色字跡簽字筆,以及鉛筆、橡皮、繪圖儀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提電話、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考場內不得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忌I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后,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要求粘貼條形碼等。凡漏貼條形碼的,凡漏填、錯填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分發(fā)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
五、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考生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guī)定??忌痪沓鰣龊蟛坏迷龠M場續(xù)考,也不得在考試機構規(guī)定的區(qū)域逗留或者交談。
七、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guī)定的區(qū)域答題。不得用規(guī)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者規(guī)定區(qū)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者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fā)出后,考生應當立即停筆。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jiān)考員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者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并密封。經監(jiān)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十、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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