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xiàn)對原省考兩科合格人員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14年1月7日-14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人員范圍
2012年以來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兩科均合格人員以及2009年以來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教學能力測評未通過人員。
三、測試時間及地點
具體測評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報名地點
申請初中及以下報名地點在戶口所在地縣區(qū)教育局,具體地點同東營市2014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資格審查、報名信息確認點;申請高中、中職教師資格教育教學測試人員報名地點在東營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304房間。
五、測試標準及內(nèi)容
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工作依據(jù)《山東省中等職業(yè)學校、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進行,分為面試和試講兩個方面。面試和試講結合在一起一并進行,面試時間為5分鐘,主要考察儀態(tài)儀表、行為舉止、思維能力以及口頭表達能力等;試講采取說課的形式,時間為10分鐘,主要考察綜合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和現(xiàn)代教育手段實現(xiàn)教學目的、組織課程實施、掌握課程內(nèi)容、運用教學語言和教學資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話、板書及講解的技能。兩項測評成績滿分各為100分,合格線均為60分。抽取試講課題后每人準備時間為30分鐘,教材及參考書由被測評人員自己準備。
六、報名須持材料
(一)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二)考生本人相關學歷、畢業(yè)證明、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
(三)考生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七、其他事項
(一)初中及以下教育教學能力測評教材由各縣區(qū)根據(jù)報名人員情況確定;
(二)考生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三)因考生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影響測評的,責任自負。
(四)根據(jù)(魯價費發(fā)〔2009〕28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評人員每人180元。
東營市教育局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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