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工業(yè)園區(qū)職業(yè)技術學院2014年高職單招簡章
來源: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 閱讀:2726 次 日期:2014-01-13 10: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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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積極探索高等教育人才選拔新路徑,選拔具有較好專業(yè)潛質、綜合素質和優(yōu)良品質的優(yōu)秀人才,促進高職教育的特色發(fā)展,根據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廳有關招生改革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1.通過實行“學校組織考試考核,自主擇優(yōu)錄取”的方式,擇優(yōu)選拔適合在高職院校相關專業(yè)學習、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長、綜合素質優(yōu)秀的人才。

2.自主單獨招生選拔錄取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正選拔、公平競爭,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二、招生對象及范圍

已報名參加江蘇省201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含符合江蘇省普通高考錄取條件的其他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生)。

三、招生專業(yè)及人數

序號 科類 專業(yè)名稱 學制 層次 招生計劃(人) 收費標準(元/年)
1 文理科類(文理兼招) 機電一體化技術 三年 大專 30 13000
2 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 三年 大專 40 13000
3 汽車運用技術 三年 大專 42 13000
4 數控技術 三年 大專 40 13000
5 機械設計與制造 三年 大專 30 13000
6 模具設計與制造 三年 大專 30 13000
7 微電子技術 三年 大專 40 13000
8 電子組裝技術與設備 三年 大專 40 13000
9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三年 大專 40 13000
10 計算機網絡技術 三年 大專 40 13000
11 通信技術 三年 大專 24 13000
12 軟件技術 三年 大專 35 13000
13 建筑工程技術 三年 大專 35 13000
14 工程造價 三年 大專 35 13000
15 物流管理 三年 大專 30 11000
16 報關與國際貨運 三年 大專 30 11000
17 會計 三年 大專 40 11000
18 旅游管理 三年 大專 24 11000
19 應用英語 三年 大專 20 11000
20 應用日語 三年 大專 20 11000
21 藝術類(美術) 影視動畫 三年 大專 40 13000
22 環(huán)境藝術設計 三年 大專 30 13000
合計(人) 735 實際招生專業(yè)及計劃以省考試院公布為準

四、報名及志愿填報辦法

1. 高考報名:

所有考生均須先取得江蘇省普通高考報名資格。凡未參加2014年普通高考統(tǒng)一報名的,必須于1月15日前到當地招辦補辦高考報名手續(xù)。

2. 自主單獨招生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1月15日~2月5日。

(2)報名網址:http://zs.ivt.edu.cn 或http://zs.sipivt.cn

(3)注意事項:在報名考試期間,學院將通過短信或電話的方式向考生傳達相關考試信息,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3. 志愿填報:

考生在報名的同時填報專業(yè)志愿,考生可同時填報6個專業(yè)志愿和一個服從志愿(藝術類考生填報2個專業(yè)志愿),考生填報的專業(yè)需遵循招生專業(yè)的科類要求,不得跨科類填報。

4. 志愿確認: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系統(tǒng)流程即視為志愿確認,如需修改志愿,需在3月17日前到學院招辦現(xiàn)場提交書面申請,延期不得修改。

5. 報名及考試費用

學校嚴格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guī)定收取單獨招生報名考試費100元/生(含各類考生報名費、文化測試費和綜合素質考核費);藝術生和特長生專業(yè)加試另收取50元/生。交通費、食宿費自理。

6.交費方式和交費時間

考生可通過銀行匯款方式交納報名考試費,具體信息如下:

收款人:蘇州工業(yè)園區(qū)職業(yè)技術學院

賬 號:32201988836051513851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蘇州工業(yè)園區(qū)支行

考生匯款時切記在備注欄注明考生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便核對;考生必須在2014年3月1日前將報名考試費匯至上述收款人所在銀行賬號。

如考生所在地不具備匯款條件或錯過匯款截止時間,可到學校領取準考證時現(xiàn)場交費。

五、體檢要求

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要求。參加江蘇省高校招生統(tǒng)一體檢,并達到教育部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錄取要求。

六、考核辦法

考核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與監(jiān)督下,由學院自行組織,采取“文化基礎考試+綜合素質考核”相結合的形式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

1. 文化基礎考試

文化基礎考試考核內容為綜合考核,主要包括語文、數學和英語等基礎知識,總分值為20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由我院聘請專家依據高中課程標準進行命題。

2. 綜合素質考核

學院對免考考生和已參加文化基礎考試的考生進行綜合素質考核,其中普通類、特長生進行面試,藝術類考生進行專業(yè)加試。面試分值為100分,藝術類專業(yè)加試(色彩+素描)每門分值為50分,總分100分。

3. 考核內容和日程安排如下:

3月17日 9:30-11:30 文理科類 藝術類 文化基礎考試 基礎知識綜合考核 蘇州工業(yè)園區(qū)獨墅湖科教創(chuàng)新區(qū)若水路1號蘇州工業(yè)園區(qū)職業(yè)技術學院
特長生 專業(yè)加試 基本素質考核和專項素質考核
3月17日 13:00-17:00 文理科類 校長推薦生 特長生 面試 語言表達、創(chuàng)新思維、應變能力、知識面、心理健康等基本素質
藝術類 美術加試 素描:人物頭像默寫(提供相關圖片),4K畫紙 色彩:4K畫紙,靜物組合默寫

4. 考試須知

(1)考生須于3月16日下午2:00-5:50或3月17日上午7:30-9:30持本人身份證及一寸免冠照片1張到學院報到,領取準考證;

(2)考生必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文化基礎考試和綜合素質考核;

(3)藝術類考生參加專業(yè)加試時,畫紙、畫架由學院提供,其他考試用具考生自行準備;

(4)申請獎勵加分政策的考生須現(xiàn)場出示加蓋學校公章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交通、食宿自理。

七、免考政策、獎勵與照顧政策

1. 免考政策

凡滿足下列條件的考生均可以向學院申請免除文化基礎考試:

(1)文理科類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達到4C1合格,且四門必測科目成績中有2B及以上;

(2) 藝術類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的六門必測科目成績中有2B及以上;

申請免考的考生在報名頁面在線提交“免考申請”,經我院審核通過后免除文化基礎考試,但須參加綜合素質考核;綜合素質考核(60分及以上)的考生優(yōu)先錄取且滿足第一專業(yè)。

我院根據省考試院提供的學測成績審核考生的免考資格,考生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2. 照顧政策

凡有下列照顧條件之一的考生,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錄取時在考生總分的基礎上進行加分:

(1) 烈士子女,錄取時可加10分。

(2) 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可加3分。

(3) 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可加5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qū)(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可加10分。

3. 獎勵政策

凡符合下列獎勵條件之一的考生,經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錄取時在考生總分的基礎上進行加分:

(1) 普通高中考生近三年內獲得由縣(市)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yè)主管部門組織的科技、發(fā)明、創(chuàng)新等大賽一等獎(含以上獎項)、二等獎、三等獎的考生分別加20分、15分和12分。

(2) 獲得學校組織的學科、科技、發(fā)明、創(chuàng)新等大賽一等獎(含以上獎項)、二等獎、三等獎的考生可在錄取總分上分別加10、8和6分;榮獲學校其他表彰的可在錄取總分上加3~5分。

(3)體育特長生近三年獲得地市級及以上比賽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別加15分、10分、5分。

以上照顧和獎勵加分情況,由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時,累積加分不得超過20分

4. 監(jiān)督審核

考生本人需在報到現(xiàn)場出示照顧及獎勵加分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承諾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自主單獨招生錄取資格。

八、校長實名推薦制度

1.校長實名推薦制申請條件及簡要流程

類型 申請條件 流程
校長推薦生 學校:江蘇省三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考生:具備優(yōu)秀的綜合素質或明顯的科技特長,無紀律處分,且學業(yè)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達4C1合格。 學校:學校向我院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后,獲得推薦名額。 考生:登錄我院網站報名→在原學校申請“校長推薦生”資格→經原學校組織推薦、公示無異議→持《推薦入學考生申請表》至我院確認→免除文化基礎測試,直接參加綜合素質考核。

2.高中學校申請細則

2.1.申請中學為江蘇省三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推薦名額總量控制在10%以內。

2.2 中學校長需以中學名義向我院提交《蘇州工業(yè)園區(qū)職業(yè)技術學院2014年“校長推薦制”中學申請表》。

2.3我院根據中學的辦學條件、生源質量或以往學生來校后表現(xiàn)情況等因素,對遞交申請的中學進行評審。評審通過的中學,將在我院網站進行公示。

2.4獲得我院“校長推薦制”資質的中學校長,須遵守誠實信用原則,認真履行職責,由校長以實名形式推薦一名具備以下條件的優(yōu)秀學生:

(1) 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2) 綜合素質全面、學科成績良好,具有專業(yè)特長或技能突出,具備職業(yè)技能發(fā)展?jié)撃埽?/P>

(3) 遵守社會公德,社會責任感強;

(4) 學業(yè)水平測試達到4C1合格以上;

(5) 若有多名特長或技能特別突出者,報我院自主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可以推薦最多兩名考生。

2.5 獲得我院“校長推薦制”資質的中學三年內無需重新申請,未申請成功的,可明年繼續(xù)申請。

2.6具有推薦資質的中學,需向我院提供校長推薦生遴選實施細則備案,如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該中學推薦資質,所推薦學生一并取消資格。獲得推薦的學生,如存在弄虛作假等情形,一經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學生的入學資格。

3.考生申請細則

3.1 考生必須辦理2014年高考報名手續(xù),并登錄我院網站進行自主單獨招生網上報名。

3.2 考生向原高中校申請校長推薦生資格,通過原高中校遴選選拔且公示無異議。

3.3 考生持原高中校長親筆簽名、加蓋高中公章的《推薦入學考生申請表》、推薦免筆試入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至我院招生辦公室現(xiàn)場確認(3月1日前),審核通過后的校長推薦生名單將在我院網站公示一周,無異議后,取得校長推薦生資格。

3.4 校長推薦生按規(guī)定領取準考證,免除文化基礎考試,直接參加我院綜合素質考核。

3.5 校長推薦生綜合素質考核成績合格的考生,優(yōu)先滿足校長推薦專業(yè)。

3.6 我院將預錄取名單上報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批同意后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并將錄取結果在學院網站上公布。

九、錄取

錄取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校統(tǒng)一組織,錄取過程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衡量,依據考生考核總成績按專業(yè)從高到低錄取,考生考核總成績=文化基礎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考核成績+獎勵分(特長生考核總成績=專業(yè)加試成績+綜合素質考核成績+獎勵分)。錄取考生等同于普通高考錄取考生。

1.劃線原則:

錄取控制線根據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綜合考慮,按科類分別劃定錄取控制線。

2.錄取原則:

依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按考生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同分的考生按綜合素質考核成績、文化基礎考試成績的順序依次排序??忌鷮I(yè)只能在同一科類的專業(yè)之間調劑,不得跨科類錄取。

所有報考普通專業(yè)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須達到4C1合格,報考藝術專業(yè)考生須取得全部7門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且D級不得超過3門(信息技術不及格視作D級),否則不予錄取。

3. 錄取程序:

學院根據相關錄取原則進行預錄取,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經審核通過后,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并在學院網站上公布錄取結果。

十、特長考生的選拔

為全面推動校園文化建設,我院在2014年自主單獨招生中擬招收有體育、文藝特長的考生。

1. 特長生招生計劃(此招生計劃包含在自主單獨招生總計劃內)

類別 項目 人數
體育特長生 所有體育類項目 20
文藝特長生 聲樂、舞蹈、樂器 10

2. 報名條件:

(1)符合蘇州工業(yè)園區(qū)職業(yè)技術學院2014年自主單獨招生報名條件;

(2)體育特長生為具有二級運動員等級證書或具有二級運動員運動水平的運動員。

(3)文藝特長生需具備8級以上的考級證書或具備相應的水平。

3. 特長生免除文化基礎考試,但必須參加我院統(tǒng)一組織的綜合素質考核(面試)和專業(yè)加試。具體測試內容和考核辦法將在學院網站公布。

4. 報考我院的特長生必須在報名主頁在線提交申請,并在專業(yè)加試現(xiàn)場提供證明材料原件。

5. 特長生的錄取原則為:

(1)符合自主單獨招生相關錄取規(guī)定;

(2)專業(yè)加試成績通過,并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分數相同的考生,按專業(yè)加試成績、綜合素質考核成績依次排序。

內容 時間 備注
報名 1月15日-2014-2-5 考生登錄學院網站報名(學院網址:http://zs.ivt.edu.cn)
查看考試安排 3月9日 考生登錄學院網站查看考核相關通知
文化基礎考試 3月17日上午 考生到蘇州工業(yè)園區(qū)職業(yè)技術學院報到、領取準考證(7:30-9:00);參加我院單獨組織的文化基礎測試,特長生參加專業(yè)加試(9:30-11:30)。
綜合素質考試 3月17日下午 面試或藝術類專業(yè)加試
查看考試成績 4月10日 在學院網站上公布考核成績
公布擬錄取名單 4月25日 確定擬錄取名單,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審核
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5月7日 在學院招生網上公布錄取結果,同時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十二、監(jiān)督機制

1.為保證自主單獨招生選拔工作公平公正,學院成立由相關職能部門、紀檢部門、專職教師和企業(yè)代表組成的考評組,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考核結果由招辦匯總后上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批,并向社會公布。

2.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自主單獨招生錄取資格。

十三、違規(guī)處理

凡在自主單獨招生中違規(guī)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guī)情況將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十四、相關事宜

1.自主單獨招生為國家授權學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人才選拔方式,須在高考前完成錄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考生參加我院自主單獨招生考試,若被正式錄取,不須也不得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未被錄取的可繼續(xù)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錄取考生等同于普通高考錄取考生。

2.各專業(yè)的自主單獨招生錄取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公布的招生計劃數。

3.對自主單獨招生的考生身體要求,按國家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執(zhí)行。已錄取的考生如參加高考體檢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學院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錄取資格。

4.自主單獨招生的考生入校后進行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五、本實施方案由蘇州工業(yè)園區(qū)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六、聯(lián)系方式

學院地址:蘇州工業(yè)園區(qū)獨墅湖科教創(chuàng)新區(qū)若水路1號

郵政編碼:215123

咨詢電話:0512-62557072、62557073、18912791962;18912791965

咨詢QQ: 1750842119

傳 真:0512-62557770

學院網址:http://zs.iv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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