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0年度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報考鐵路公安公務員考生的成績,參加鐵路公安機關(guān)2010年度公務員面試的人員名單已確定?,F(xiàn)就資格復審和郵寄材料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
名單見附件:面試人員名單
序 | 通信地址 | 郵編 | 聯(lián)系電話 | |
1 | 哈爾濱市南崗區(qū)西大街74號哈爾濱鐵路公安局人事訓練處 | 150001 | 0451-86428428 | |
2 | 沈陽市和平區(qū)中山路99號沈陽鐵路公安局人事處 | 110001 | 024-62023538 | |
3 | 北京市東城區(qū)東長安街6號北京鐵路公安局干部處 | 100006 | 010-51832798 | |
4 | 太原市杏花嶺區(qū)建設(shè)北路迎春街1號太原鐵路公安局組干處 | 030013 | 0351-2692525 | |
5 | 呼和浩特市錫林北路122號呼和浩特鐵路公安局組織處 | 010050 | 0471-2242888 | |
6 | 鄭州市永安東街52號鄭州鐵路公安局人事處 | 450052 | 0371-68323938 | |
7 | 西安市西五路1號西安鐵路公安局組織干部處 | 710004 | 029-83190811 | |
8 | 武漢市武昌區(qū)靜安路191號武漢鐵路公安局組織干部處 | 430064 | 027-51167479 | |
9 | 濟南市站前路30號濟南鐵路公安局組織干部處 | 250001 | 0531-82422898 | |
10 | 上海市閘北區(qū)天目東路80號上海鐵路公安局組織干部處 | 200071 | 021-51223828 | |
11 | 廣州市越秀區(qū)中山一路151號廣州鐵路公安局組織干部處 | 510088 | 020-61323628 | |
12 | 南寧市地洞口路2-4號南寧鐵路公安局組織部 | 530001 | 0771-2725748 | |
13 | 成都市北站東一路12號成都鐵路公安局組織干部處 | 610081 | 028-86434928 | |
14 | 昆明市昆明火車站昆明鐵路公安局組織教育處 | 650011 | 0871-6159858 | |
15 | 南昌市站前路26號南昌鐵路公安局組織干部處 | 330002 | 0791-6108330 | |
16 | 蘭州市火車站南路159號蘭州鐵路公安局人事處 | 730000 | 0931-4958396 | |
17 | 烏魯木齊市新市區(qū)江蘇西路199號烏魯木齊鐵路公安局人事處 | 830011 | 0991-7922518 | |
18 | 西寧市互助中路168號青藏鐵路公安局組干處 | 810007 | 0971-7125527 |
二、考生參加面試的確認
請參加面試的考生提供有本人簽名的參加面試確認書(原件),務必注明:“×××(姓名)確認參加×××鐵路公安局××××(職位代碼后4位)職位面試”。
三、考生郵寄的有關(guān)材料
(一)請考生于2月10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報考的鐵路公安局(不接受本人遞送):
1.考生參加面試確認書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與準考證為同底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寫明考生姓名)2張;
2.本人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復印件;
3.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從人事部網(wǎng)站下載、打?。陀〖鐣诼毴藛T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因?qū)W校放假暫時無法提供學校蓋章的國家公務員局提供的制式推薦表的,可以先提供學校印制的推薦表,在面試前進行面試資格確認時提供制式推薦表原件。報名表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未按要求填寫的,視為資料不全,取消面試資格;
4.準考證復印件;
5.考生報名登記表復印件;
6.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復印件;“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shè)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復印件和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shè)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7.報考職位規(guī)定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如英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等,以招考簡章公布內(nèi)容為準)復印件。
(二)郵寄地址
請在信封上注明“公務員面試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還,如無另行通知說明已收到。
(三)考生需對報考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報考資料不全或信息虛假的,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
面試時請攜帶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進行現(xiàn)場復核和資格確認。凡有關(guān)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jié)果的,將取消參加面試的資格,并將有關(guān)情況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四)逾期未進行郵件確認或未郵寄上述材料的考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鐵路公安機關(guān)2010年度公務員面試擬安排在3月3-7日進行。具體安排,將于考前一周在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發(fā)布面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