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氣象局2014年度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面試公告
來源:國家公務員局網 閱讀:669 次 日期:2014-02-11 17: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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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有關要求,現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名單的考生于2014年2月14日15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確認。

電子郵件確認:發(fā)送郵件至tjsqxjrsc@163.com,郵件內容需包括: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筆試成績、報考職位、學歷、學位、畢業(yè)院校及專業(yè)、基層工作經歷及年限、目前所在單位(包括職務)、聯系電話(手機24小時開機、固定電話)等,以及本人需要說明的其他問題。標題統(tǒng)一按“××確認參加天津市氣象局××職位面試”。

若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須在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的紙質《放棄面試聲明書》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給天津市氣象局人事處(郵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區(qū)氣象臺路100號;郵政編碼:300074)。《放棄面試聲明書》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證號碼,所報考職位及職位代碼,放棄面試的原因。對放棄面試又不按要求提交資料的考生,將按有關規(guī)定報國家公務員局備案。

二、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014年2月14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EMS)將以下材料郵寄到天津市氣象局人事處接收資格復審(不接收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系人和辦公電話?,F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系人和辦公電話。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此外,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三、面試安排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間:面試擬于2014年2月19日上午9:00開始進行,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上午8:30前報到;并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面試開始前10分鐘未報到人員視為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具體安排如下:

報到地點:天津市氣象局6樓候考室

面試人員名單:

職位名稱 職位代碼 準考證號 面試入圍分數線
天津市氣象局觀測與預報處預報管理 912402001 402112060410 107.8
天津市氣象局觀測與預報處預報管理 912402001 402133020302 107.8
天津市氣象局濱海新區(qū)氣象局業(yè)務科預報管理 1012402003 402212322727 102.2
天津市氣象局濱海新區(qū)氣象局業(yè)務科預報管理 1012402003 402234055112 102.2
天津市氣象局濱海新區(qū)氣象局業(yè)務科預報管理 1012402003 402234058811 102.2

四、體檢和考察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應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第1名為考察和體檢人選。

體檢時間:2014年2月20日上午。

體檢注意事項:參加體檢的考生須于當日上午8:00到達天津市氣象局辦公樓門口集合,統(tǒng)一前往體檢醫(yī)院。體檢前不能進食、飲水,保持空腹。體檢前一天不要飲酒。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五、注意事項

1.請參加面試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按照本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到和進行面試。

2.考生應按要求參加面試期間的各項活動,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紀律,不得遲到,否則后果自負。

3.考生自行負責食宿安排,費用自理。

六、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22-23370161

天津市氣象局

2014年2月11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國家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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