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畢業(yè)后在一家私企打工,企業(yè)地址在市里,這段時間的經歷算不算基層工作經歷?
2、在企業(yè)工作時間為2007-08-27—2009-08-17。這個應算做幾個月?
3、在企業(yè)工作期間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2007-11-27—2008-11-27,勞動合同到期后沒有續(xù)訂勞動合同,要證明基層工作經歷時不出具勞動合同,到原企業(yè)開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這樣可以嗎?
4、2009-9月至今為大學生村官,這段時間的基層工作經歷應到哪開?目前工作村委會?還是村委會所在地人事局?還是檔案所在地人才中心?
期盼老師的回答!老師辛苦了!
回復:1、算。
2、25個月。
3、可以。
4、簽合同的人事局或者檔案所在地人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