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學年度佛山市南海區(qū)招聘教師考試復試考場規(guī)則(考生須知)
來源:南海教育信息網(wǎng) 閱讀:738 次 日期:2014-03-19 13: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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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考生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按規(guī)定時間提前15分鐘進入考室,并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對號入座,配合監(jiān)考人員核實身份。

2.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場,考試開始60分鐘內(nèi)不得離開考場。

3.本次考試為閉卷考試,應試人員不得攜帶任何資料進入考場,隨身攜帶物品(手機必須關機)放在指定位置。本次考試中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4.考生自備2B鉛筆、橡皮、簽字筆或圓珠筆。請在答卷前用簽字筆或圓珠筆在答題卡(紙)上指定位置如實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并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準確填涂考號項。姓名、準考證號不按規(guī)定填寫(填涂)或填寫(填涂)錯誤的,考試成績無效。

5.本次考試題目全部在答題卡(紙)上作答。所有客觀題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所選選項,請認真閱讀答題卡注意事項,參考填涂樣例,按規(guī)范填涂答題卡,因填涂不規(guī)范而影響正常掃描和分數(shù)記錄的題目,作答無效,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所有主觀題請用簽字筆或圓珠筆在答題紙上作答,未用規(guī)定的紙、筆作答的題目,作答無效。

6.答題卡(紙)上不準留下任何無關的圖案、文字,否則答題卡(紙)無效。

7.宣布考試開始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考試中途交卷時,須向監(jiān)考老師舉手示意,監(jiān)考老師同意后方可離開考室。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和草稿紙由監(jiān)考老師于考試結束后分類統(tǒng)一收集。

8.監(jiān)考老師宣布考試結束時,考生應立即放下筆,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和草稿紙留在桌上,不得帶走,否則取消考試成績。

9.考生不得旁窺、議論和大聲喧嘩;考生必須服從監(jiān)考工作人員的管理,有疑問請舉手示意。

10.違反考場紀律者給予警告,嚴重者取消考試資格。

11. 試室外提供物品存放處,僅作存放不負保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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