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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促進南長教育事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根據《無錫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錫委辦發(fā)[2012] 54號)文件精神,經無錫市南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無錫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無錫市南長區(qū)教育系統(tǒng)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共3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敬業(yè)精神。
2.身體健康。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1996年4月5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78年4月5日后出生),其中應屆畢業(yè)生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1983年4月5日后出生)。
3.崗位報考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研究生學歷且碩士以上學位的畢業(yè)生,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獲得國外碩士、博士學歷或學位的,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戶籍不限。
(2)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的往屆生,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且有兩年以上相關教學工作經歷,具有無錫市戶籍(含江陰、宜興)。
(3)師范類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的應屆生,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具有無錫市戶籍(含江陰、宜興)。
(4)師范類大專應屆畢業(yè)生,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具有無錫市戶籍(不含江陰、宜興),僅限報考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
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附件1中有其他條件要求的,須同時滿足。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少年管教的;(2)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3)參加非法組織的;(4)其他不適宜擔任教師職務的。
二、有關說明
1.本公告中的應屆畢業(yè)生是指2014年畢業(yè)或2012、2013年畢業(yè)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憑《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獲得境外學歷的是指2012(含)年以后畢業(yè),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且未就業(yè)的人員。
2.兩年以上相關教學工作經歷,以與原單位簽訂的合同為依據按實計算,從2014年9月1日向前推算。
三、報名須知
1.報名方法:所有考生均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3.報名地點:無錫市南長區(qū)教育局一樓(無錫市揚名路12號)
4.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無錫市南長區(qū)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并提供所需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取消應聘考試資格。此表可自行從無錫市南長區(qū)教育網上(http://www.ncjy.net/)下載打印,并貼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報名時,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崗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在職人員提供畢業(yè)證、身份證、戶口簿等的原件和復印件,崗位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教師資格證、獲獎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合同和社保繳費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
(3)資格審查。報名時由南長區(qū)教育局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4)應聘人員必須以其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本公告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5)報名資格條件審核通過者交納100元筆試費和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張,當場領取準考證。特困家庭子女憑戶籍所在地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證明材料可予免交筆試費。
(6)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人數為1人的,取消該崗位;招聘人數為2人及以上的,根據報名人數相應核減招聘人數。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選擇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若無符合條件的崗位選擇,則退還筆試費。
(7)報考崗位被取消的考生的補報名時間:2014年4月6日 (上午9:00—11:00),報名地點不變。
四、考試要求
考核包括筆試和課堂教學二個階段,根據各階段所占比例計算出考核總成績。
1.第一階段:筆試(滿分100分),合格線為50分,達不到5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
內容包括:教育教學理論、新課程理論、公共基礎知識和相應的學科專業(yè)知識及能力運用等。(區(qū)教育局不指定相關參考書和范圍,也不組織相關輔導)
凡報考體育、音樂、美術和學前教育專業(yè)的考生,另需加試專業(yè)技能測試,滿分100分。該類考生待筆試和專業(yè)技能測試后,將筆試成績和專業(yè)技能測試成績按5:5的比例折算出第一階段的成績,考生成績在無錫市南長區(qū)教育網(http://www.ncjy.net/)上公布。
根據第一階段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4(同分跟進)的比例確定參加第二階段考核的人員。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2.第二階段:課堂教學
(1)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育教學能力,對課堂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及教學效果作出評價。課堂教學成績當場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課堂教學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
(2)考試全部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的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成績,按照4:6的比例,計算考核總成績。并對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崗位需求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現同分情況的,根據第二階段成績高低,確定體檢人員;如第二階段成績仍相同的,則進行加試,確定最終體檢人員。
(3)參加第二階段考試的考生須交納100元考核費。特困家庭子女憑戶籍所在地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證明材料可予免交考核費。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是否錄取的意見并在無錫市南長區(qū)教育網(http://www.ncjy.net/)上公示。
六、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報批手續(xù)。2014年的畢業(yè)生必須在2014年7月底前獲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和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因應聘者個人原因,導致在2014年8月10日前未能辦理聘用手續(xù)的,視同本人放棄聘用資格。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個人放棄錄用資格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合格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無錫市南長區(qū)教育網(http://www.ncjy.net/)上進行公示。
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個人自主擇業(yè)。
七、咨詢電話
本公告由無錫市南長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0-85057395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
無錫市南長區(qū)紀委信訪室:0510-85017401
無錫市南長區(qū)教育局紀委: 0510-85055015
無錫市南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科:0510-85732590
無 錫 市 南 長 區(qū) 教 育 局
無錫市南長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易賢網溫馨提示:
《2014年無錫市南長區(qū)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doc》來源于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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