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文件精神規(guī)定,結合我區(qū)教育系統(tǒng)的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單位、計劃及學科
(一)招聘單位及計劃
泰州市海陵區(qū)教育局所屬相關中小學、幼兒園。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人數合計為58人,性質為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
(二)招聘學段及學科計劃
1.初中教師20人:政治2人、語文4人、數學4人、英語3人、音樂2人、體育2人、美術2人、心理健康1人;
2.小學教師28人:政治(品德與社會)1人、語文6人、數學5人、英語4人、音樂2人、體育4人、美術2人、心理健康1人、科學3人;
3.幼兒園教師10人。
具體招聘計劃詳見《泰州市海陵區(qū)201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計劃一覽表》(附后)。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具有海陵區(qū)戶籍或為海陵區(qū)生源的2011—2013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2.具有海陵區(qū)戶籍或為海陵區(qū)生源的2014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大專學歷畢業(yè)生。
海陵區(qū)戶籍指在本公告公布之日前具有現海陵區(qū)行政區(qū)劃范圍內的戶籍,含省農業(yè)開發(fā)區(qū),不含醫(yī)藥高新區(qū)和泰州市境內的高等院校集體戶籍;海陵區(qū)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現海陵區(qū)行政區(qū)劃范圍內的生源,含省農業(yè)開發(fā)區(qū),不含醫(yī)藥高新區(qū)。
海陵區(qū)范圍內,在本公告公布之日前,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不受戶籍限制;
3.2014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不受戶籍限制;
4.2014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報考中小學體育、音樂、美術、心理健康專業(yè)的不受戶籍限制;
5.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碩士以上學位應屆畢業(yè)研究生(非在職),不受戶籍限制;
6.報考幼兒園B類崗位須具有3年及以上幼兒園教師工作經歷、現仍在海陵區(qū)注冊幼兒園任教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并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不受戶籍限制。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品行;
3.符合《泰州市海陵區(qū)2014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計劃一覽表》規(guī)定的相關條件;
4.除報考中小學心理健康專業(yè)的教師外,其他報考人員均需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報考語文及幼兒園教師須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學科的教師須二級乙等及以上);
5.身體健康,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海陵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qū)人社局)、泰州市海陵區(qū)教育局(以下簡稱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政審)、公開選崗和聘用等步驟實施。具體事項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區(qū)人社局、區(qū)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分別通過泰州市海陵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泰州市海陵教育網等網站向社會公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本人現場報名有困難者,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名者除提供考生的報名材料外還需提供代報者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時間:2014年4月26日—4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報名地點:海陵區(qū)教育人才服務中心(泰州市南山寺路76號,區(qū)教育局內)。
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學科,本人所學專業(yè)及所持教師資格證書應與所報學科規(guī)定的專業(yè)條件相符。報考人員須填寫相應的報名登記表和誠信承諾書。報考人員應正確理解和把握招聘崗位的要求和自身條件,須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考生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如因選報學科不當或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等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2011-2014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報到證(或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可延遲至公開選崗前提供)、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兩張,同時繳納筆試費用100元。報考幼兒園B類的還需提供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用工合同、勞動用工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此證明可在體檢前提供)。
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考生,除按簡章要求提供的材料外,夫妻分居兩地的,應出具結婚證以及在海陵區(qū)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應出具父母在海陵區(qū)的戶籍證明、獨生子女證或由父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辦事處(村民委員會)出具的父母身邊無子女的證明材料等;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具軍隊師(旅)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以上證件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報的,還需提供委托書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報考人員,一經發(fā)現,無論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進行到何階段,則當即取消其相應資格。
報名結束時,報名人數與招聘學科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由泰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部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通過本公告所公布的網站將相關情況予以通告。被取消招聘計劃學科的相關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可以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相應學科。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2014年5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憑本人身份證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形式為閉卷,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筆試試卷分初中、小學和幼教卷三種:初中卷、小學卷的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guī)基礎知識,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基本知識和寫作能力;幼教卷為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基礎知識,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guī)基礎知識,《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基本知識和寫作能力。
筆試時間:2014年5月11日上午8:30—11:00。筆試地點和注意事項等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于2014年5月13日上午9:00在報名處公布。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學科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同分跟進),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名單于2014年5月13日上午9:00在報名處公布,同時發(fā)放面試通知書,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注意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收取面試費用100元。
報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面試分學科進行,面試形式為說課(含答辯),時間為20分鐘。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說課材料:1.初中除體育和心理健康學科外,其它所有學科均為海陵區(qū)初三年級目前所使用的教材,體育使用《體育與健康》(七—九年級全一冊)。2.小學除體育和心理健康學科外,其它所有學科均為海陵區(qū)小學六年級目前所使用的教材,體育使用《小學體育教學教師用書》(水平三6年級)。3.中小學心理健康為所報專業(yè)知識(不指定說課材料)。4.幼兒園使用《幼兒園綜合活動課程》教師指導用書(大班)。
面試結束后,對面試合格人員按照筆試成績占40%與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后的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并在報名處公布考生的總成績,具體公布時間見面試通知書。
(五)體檢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各學科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遇筆試和面試成績均相同時,則取面試成績小數點后三位數,如再相等,依次類推。若再無法確定,則采用專業(yè)加試的形式分出高低。
體檢由區(qū)人社局、區(qū)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體檢按照《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zhí)行,幼兒園教師體檢另外還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規(guī)定的有關事項執(zhí)行。
體檢人員名單與考生總成績在報名處同時公布,并發(fā)放體檢通知,體檢時間及注意事項等詳見體檢通知。
如因體檢不合格等出現的空缺,則在本學科(專業(yè))面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者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政審)
由區(qū)人社局、區(qū)教育局按《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3〕165號)對體檢合格人員共同組織考察(政審)。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疾欤ㄕ彛┎缓细裾?,取消選崗資格。因考察(政審)不合格等出現的空缺,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者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開選崗
考察(政審)合格人員于2014年6月13日上午9:00到報名處憑本人身份證領取選崗通知。選崗時間為2014年7月份,具體時間、地點和注意事項等詳見選崗通知。
選崗人員根據本《招聘公告》的職位信息,憑本人身份證、選崗通知到海陵區(qū)教育人才服務中心,按規(guī)定程序現場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工作單位和崗位。
2014屆畢業(yè)生公開選崗前需提供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選崗。因參加選崗人員無法提供相關材料或放棄選崗等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從空缺崗位(學科)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者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選崗一經選定,不得更改。選崗結束后,已選定的崗位如因報考人員放棄上崗,所缺崗位不再遞補。
(八)聘用
公開選崗結束后,在泰州市海陵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泰州市海陵教育網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照《海陵區(qū)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新招聘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簽訂正式聘用合同。所有新聘人員一律實行人事代理,聘期三年,期滿考核合格后可以續(xù)聘。被聘用的新教師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海陵區(qū)教育局報到并參加培訓。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認真貫徹教師招聘“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標準,規(guī)范程序,嚴禁弄虛作假和徇私舞弊。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陵區(qū)紀委和社會監(jiān)督。招聘過程中如發(fā)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情節(jié),一經核實則取消考生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設立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23-86229649(海陵區(qū)紀律檢查委員會)、0523-86998279(區(qū)教育局)。
五、本簡章由區(qū)人社局、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6998278(區(qū)教育局)
0523-86228791(區(qū)人社局)
網址:泰州市海陵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tzhl.gov.cn/
泰州市海陵教育網http://www.tzhledu.net/
泰州市海陵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州市海陵區(qū)教育局
2014年3月27日
泰州市海陵區(qū)2014年招聘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計劃表(幼兒園)
泰州市海陵區(qū)2014年招聘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計劃表(小學)
泰州市海陵區(qū)2014年招聘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計劃一覽表(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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