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的通知
根據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4〕6號)要求,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定于2014年9月舉行;中級資格紙筆考試定于2014年10月舉行?,F(xiàn)將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報名組織工作
考試報名和考試組織工作,按屬地原則,由各級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負責,并在全省范圍內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芒市地區(qū)大中專院校的報名學生及不在州直工作的其他人員,請選擇芒市財政局報名點。
二、 考試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按財政部、人事部印發(fā)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考生對報名時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再到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和確認。考試報名條件詳見附件一。
三、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可獲得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全省初級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中級資格仍實行紙筆考試。
四、 考試大綱
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將修訂印發(fā)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用于2014年度考試。
五、 考試考務日程安排
(一)2014年3月31日前,各州(市)公布本地區(qū)2014年度考試級別、考試科目、報名日期、報名地點及報名方法等考試相關事項;同時注明2014年度考試使用新修訂的考試大綱。
(二)全省報名時間定于2014年4月8日—4月27日,網上交費截止時間定于2014年4月29日。報名的網址為“會計行業(yè)管理網(www.acc.gov.cn)”、“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kzp.mof.gov.cn)”。
(三)報名費根據《云南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云價收費〔2010〕82號)精神,標準為40元/科。各地在確認考生交費后應在財政票據電子化系統(tǒng)內統(tǒng)一開具《云南省非稅收入收款收據》,并加蓋會計類考試收費專用章。
(四)2014年9月15日前,各地完成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準考證核發(fā)工作;10月20日前,各地完成中級資格紙筆考試準考證核發(fā)工作。
(五)2014年10月24日前,各地完成對紙筆考試監(jiān)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單位完善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指揮協(xié)調機制,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啟用防范高科技作弊設備,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六)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9月20—24日舉行;中級資格紙筆考試于10月25—26日舉行。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中級資格各考試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時間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個批次) |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 |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無紙化考試)經濟法基礎(無紙化考試) | ||
10月25日(星期六) | 9:00—11:30 財務管理 | |
14:00—16:30 經濟法 | ||
10月26日(星期日) |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七)2014年10月20日前下發(fā)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各地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八)2014年12月20日前,公布紙筆考試成績。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分數提出疑義,可由省會計考辦統(tǒng)一提供相關科目得分的具體分值,即卷面合分。
(九)2015年3月1日前,各州、市將合格人員登記表及小一寸照片三張交省會計考辦(不能按時上交的須向省考辦說明情況)。
六、對于考試報名工作中的問題,要嚴格按照全國會計考辦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如遇特殊問題,請及時向省會計考辦反映,不得擅自處理。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負責,提高服務意識,做好考試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確保2014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
1.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一覽表
2.云南省會計考辦關于征訂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的通知
云南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3月25日
附件1:
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一覽表
報考級別 | 報名條件 |
所有報考人員必備的基本條件 |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
初級資格報考條件 | 具備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
中級資格報考條件 | 1、取得大專學歷,累計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累計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累計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
報名注意事項:
1、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必須符合以上條件。
2、報名時必須校驗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3、報名費每人每科收取40元。
4、港、澳、臺報考人員按文件要求執(zhí)行。
附件2:
云南省會計考辦關于征訂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
考試用書的通知
為了做好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以下簡稱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保證考生買到正版考試用書復習應考,根據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關于征訂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用書的通知》(會評〔2014〕4號)精神,現(xiàn)將征訂2014年度考試用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考試大綱(初、中、高級)由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修訂印發(fā)。為幫助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考試大綱的內容,更好地復習備考,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組織專家按照考試大綱的要求和確定的范圍修訂或編寫了考試輔導教材(初、中、高級),以及與之配套的《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參考法規(guī)匯編》;全國會計考辦編輯出版了《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試題及參考答案(2013年)》。
二、各地要嚴格按照省會計考辦要求,通過各種方式做好2014年度考試用書的宣傳工作,引導和幫助考生通過正規(guī)渠道選購、訂購考試用書??荚囉脮敿毘霭婧蛢r格情況見附件1。
三、為保證發(fā)行工作順利進行,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務必于4月30日前將考試用書預定單加蓋公章傳真至云南省會計考辦,由省考辦向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統(tǒng)一征訂。
附件:1. 考試用書具體編寫出版情況表
序序號 | 書名 | 編著者 | 定價(元) | 出版者 |
1 | 初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 全國會計考辦 | 15 | 經濟科學出版社 |
2 | 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 全國會計考辦 | 20 | 經濟科學出版社 |
3 | 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 全國會計考辦 | 15 | 經濟科學出版社 |
4 | 初級會計實務 |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 33 |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
5 | 經濟法基礎 |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 40 | 經濟科學出版社 |
6 | 中級會計實務 |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 45 | 經濟科學出版社 |
7 | 財務管理 |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 39 |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
8 | 經濟法 |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 49 |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
9 | 高級會計實務 |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 58 | 經濟科學出版社 |
10 | 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參考法規(guī)匯編 | 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 | 45 |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
11 | 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試題及參考答案(2013年) | 全國會計考辦 | 30 | 經濟科學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