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設計學類
1. 專業(yè)成績“全國排名前35”及“保留2012年專業(yè)成績”者:語文和外語成績達到最低要求,文化課成績不低于422分;
2. 其他專業(yè)合格者:語文和外語達到最低要求,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綜合成績不低于:北京市210.44 、山東省199.04,其他省197.49。
符合上述條件者即予錄取。
注:綜合成績=(專業(yè)課成績÷專業(yè)合格線+文化課成績÷所在省文史/理工類本科一批線)×100
二、 美術學類
專業(yè)成績合格,語文和外語成績達到最低要求,文化課成績不低于373分,按照專業(yè)課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北京市:專業(yè)課成績不低于550分(專業(yè)課成績并列550分者,文化課成績不低于503分[文/理]);
廣東省: 專業(yè)課成績不低于587.5分(專業(yè)課成績并列587.5分者,文化課成績不低于504分[文/理]);
山東省:專業(yè)課成績不低于587.5分;
其他?。簩I(yè)課成績不低于575分(專業(yè)課成績并列575分者,文化課相對成績不低于72.56)。
符合上述條件者即予錄取。
三、 藝術設計學(史論)
專業(yè)合格,文化課成績須達到戶口所在省(市)文史類本科一批線,再按照文化課相對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北京市:不低于109.84(603分);
江蘇省:不低于115.24(378分,且歷史等兩門選修測試科目要求達到A);
重慶市:不低于114.57(637分);
其他省:文化課相對成績不低于113.51。
符合上述條件者即予錄取。
注:文化課相對成績=文化課成績÷所在省文史/理工類本科一批線×100
地區(qū) | 招生專業(yè) | 2013年錄取分數(shù) | ||||
類別 | 專業(yè)成績 | 文化成績/ | 綜合成績 | 備注 | ||
文化相對成績 | ||||||
北京 | 設計學類 | 最高分 | 662.5 | 628 | 226.15 | 綜合成績不含專業(yè)前35名 |
最低分 | 437.5 | 498 | 210.44 | |||
美術學類 | 最高分 | 600 | 571 | |||
最低分 | 550 | 437 | ||||
藝術設計學(史論) | 最高分 | 185 | 115.66(635分) | 115.66 | ||
最低分 | 184 | 109.84(603分) | 109.84 | |||
外埠 | 設計學類 | 最高分 | 642.5 | 117.3 | 220.45 | 綜合成績不含專業(yè)前35名 |
最低分 | 537.5 | 77.9 | 197.49 | |||
美術學類 | 最高分 | 637.5 | 545 | |||
最低分 | 廣東、山東587.5分(其中廣東專業(yè)課成績并列587.5分者,文化課成績不低于504分) | 373 | ||||
其他省575分(專業(yè)課成績并列575分者,文化課相對成績不低于72.56) | ||||||
藝術設計學(史論) | 最高分 | 194 | 118.17(657分) | |||
最低分 | 175 | 江蘇115.24(378分,且歷史等兩門選修測試科目要求達到A) | ||||
重慶114.57(637分) | ||||||
其他省113.51 |
關于單科成績要求:
報考設計學類的考生,語文和外語成績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報考美術學類的考生,語文成績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語成 績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別的,單科成績不過線且單科分差不超過5分的考生也可以報考,但須從文化課總成績中減去一定分數(shù)后再參與排序,單科 成績每相差1分,文化課成績(750分制)減去5分,以此類推,文化課成績最多減50分。最終綜合成績或文化課成績仍在錄取線之上的予以錄取
注:單科滿分值不為150分制或文化課滿分值不為750分制的省份,相應的單科線及文化課成績所減分數(shù)按相應比例折算。
更多信息請查看錄取分數(shù)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