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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浙江省運動員聘用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浙體人〔2009〕42號)、《市直事業(yè)單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畢業(yè)研究生和“211工程”大學本科畢業(yè)生招聘人員工作意見》(麗人社〔2011〕13號)和《麗水市體育局擬引進籃球訓練專業(yè)教練員考核預告》的規(guī)定,通過考核、體檢、考察,經研究決定:擬聘用洪慧靜為麗水市體育運動訓練中心體育教練員,現(xiàn)予以公示,征求廣大干部、群眾的意見,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反映問題必須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來信、來電、來訪的形式,向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麗水市體育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以單位名義反映問題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問題的提倡署報本人真實姓名。
2.要求反映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反對借機誹謗誣告。
3.公示時間從2014年4月21日起到2014年4月29日止,共7個工作日。
4.公示受理電話:麗水市人力社保局事業(yè)處:2091237
麗水市體育局人事教育處:2090796
麗水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麗水市體育局
2014年4月21日
洪慧靜同志基本情況請參照:http://rsj.lishui.gov.cn/zwxx/gsgg/t20140421_975012.htm
姓 名 | 性別 | 學歷 | 畢業(yè)院校及專業(yè) | 畢業(yè)時間 | 運動員等級及獲得時間 | 備注 |
洪慧靜 | 女 | 本科 | 北京體育大學/體育教育專業(yè) | 201207 | 一級運動員(20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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