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江蘇省公安機關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關于劃定2014年全省公務員招錄考試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的通知》、《南通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對進入面試人選未達1:3比例的部分職位,從筆試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缺額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體檢和資格復審的遞補人員(名單附后)。公告如下:
一、體能測評
(一)時間安排:4月28日(星期一)下午2:00。
(二)體能測評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見招生簡章)執(zhí)行。
(三)注意事項:
1.請進入體能測評的人員,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到南通市青年東路105號(南通紡織職業(yè)技術學院南校區(qū))集中。
2.凡因身體不適或生理性疾病等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評的,請慎重考慮,否則后果自負。
二、體檢
(一)時間安排:
4月29日(星期二)上午6:30。
(二)體檢對象:遞補人員中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和第一批須復檢人員(名單附后)。
(三)體檢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zhí)行。
(四)集中地點:南通市體育公園西門(南通市青年中路126號)。
(五)體檢注意事項:參加體檢的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二寸免冠照片1張、體檢費用300元,空腹。對體重、視力、血壓有疑義可當場提出并復測一次,事后不再安排。
三、資格復審
(一)時間地點:現(xiàn)場通知
(二)資格復審對象:參加體檢的遞補考生全部參加資格復審,最后按規(guī)定根據(jù)計劃錄用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證件及材料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協(xié)議書)等,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應屆畢業(yè)生還需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
2.社會在職人員及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畢業(yè)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戶口簿(按生源地條件報考的人員需提供原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轉出戶籍的證明)(碩士以上學位研究生除外);
3.留學歸國人員,除需提供《公告》、《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學歷證明或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4.外省籍生源的師范類畢業(yè)生報考我市職位的,需提供所在學校同意報考證明;
5.軍隊轉業(yè)干部、復員退伍軍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
6.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需提供部隊團以上證明;
7.報考職位代碼為“93”的考生提供所在縣(市、區(qū))組織人社部門聘期考核合格的證明;報考職位代碼為“96”的考生,需提供省或國家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fā)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服務鑒定書》,名校優(yōu)生人員、大學生村官提供組織人社部門考核合格證明;
8.夫妻分居兩地的考生需提供報考地一方戶籍證明和結婚證;
9.父母身邊無子女的考生需提供父母的戶籍和居住證明以及獨生子女證;
10.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如英語等級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職稱證書等)。
以上所有證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其他人員代為復審,代為復審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特別提醒:1.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遲到30分鐘以上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2.遞補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
特此公告
附件:《2014年南通市考試錄用人民警察、司法警察遞補體能測評人員名單》
中共南通市委組織部
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1、2014公安司法警察遞補名單:
http://www.ntpta.gov.cn//News/NewsView.aspx?code=9425bf70-76f9-41d5-9379-276c55501337
更多信息請查看南通市公務員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