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學校:
根據(jù)《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魯教師字〔2009〕1號)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做好我省2014年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范圍為我省高等學?,F(xiàn)任或擬聘的教師。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二)具備中國公民身份,已聘或擬聘為高等學校教師的人員。
(三)具有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
(四)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1.達到《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辦法及標準(試行)》中所規(guī)定的要求。
2.系統(tǒng)的學習過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等課程,并考試合格,或參加省教育廳統(tǒng)一組織的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考試成績合格。
3.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并按《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高等學校已聘及擬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師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者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只需具備上述條件中(一)、(二)、(三)和第(四)款第4項規(guī)定的條件。
三、認定程序
(一)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補修和考試
除符合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特許條款者外,申請人員須參加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補修和考試,成績合格,取得《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考試合格證》(以下簡稱《合格證》)。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本科以上畢業(yè)生,系統(tǒng)的學習過《高等教育學》《高等教育心理學》并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績的,可以免試該課程。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補修和考試結合高等學校教師崗前培訓進行,具體要求及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取得《合格證》的申請人員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受委托高等學校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由高等學校自行組織,其他高等學校教育教學能力測評按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要求進行,由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組織實施。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yè)生學習期間缺少畢業(yè)教學實習或教學實習達不到合格成績的,須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評。
(三)體檢
取得《合格證》且教育教學能力測評合格的申請人員和符合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特許條款的申請人員,由所在高等學校組織,按《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
(四)本人申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提供身份證件、學歷證明、《合格證》、《山東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及《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經所在高等學校人事處審核后向接受委托的高等學?;蚴「叩葘W校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五)資格認定
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受理申請后30個工作日內做出認定結論(受理時間以申請材料提交省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時間為起始時間)。認定合格者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并將認定材料歸檔保存。
四、時間安排
5月15日,各高等學校上報《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人員名單》(見附件)。
5月19日,省專家審查委員會下設各測試點、各受委托高等學校將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工作方案上報指導中心。上報方案中須含各專業(yè)評議組成員名單、受委托高等學校外聘專家名單、測試時間、測試地點、各組參加測試人員名單、測試方法等。省測試點以本校專家為主,但至少須聘請3名以上有教授職稱的校外專家。
5月22日,公布全省未受委托高等學校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各測試點工作方案,參加測試人員可以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測試時間、地點等信息,網(wǎng)址:http://www.gsbaoming.sdnu.edu.cn/list_xueke.aspx。
5月24日—25日,各測試點完成全省未受委托高等學校申請人員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工作。
6月16日—25日,各高等學校組織申報人員登錄教育部教師資格指導中心網(wǎng)站,進行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址:http://www.jszg.edu.cn/。
6月26日—29日,各高等學校完成本校申請人員材料初審。
6月30日—7月3日,各高等學校將申請人員有關認定材料報指導中心(報送地點:山東省教育大廈二樓會議室)。
五、收費標準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收費標準,按《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魯價費函〔2013〕75號)執(zhí)行。教育基礎理論知識筆試每人每科40元,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費每人220元。未受委托高等學校將測試費集中交付給省測試點。
六、工作要求
各高等學校要切實加強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領導,按照我廳的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及時對本學校本年度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做出安排。要嚴格執(zhí)行認定標準和工作程序,加強審核、認定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管理,嚴把質量關。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時限完成各階段的工作任務,確保全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序進行。要嚴守工作紀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規(guī)定的,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負責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具體組織工作,有關材料請直接報指導中心。
聯(lián) 系 人: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潘世魯、孫永華、宋朋飛
聯(lián)系電話:0531-86180266、86180942、86180737、86180786
電子郵箱:sdgspx@126.com
地址:濟南市文化東路88號山東師范大學院內師資培訓樓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
郵編:250014
山東省教育廳
2014年4月30日
附件: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人員名單
易賢網(wǎng)溫馨提示:
《山東省高等學校教師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人員名單.doc》來源于山東省教育廳網(wǎng),最近更新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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