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xiàn)對《2014年上半年廣州市教育局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補充如下:第二(二)3點“應聘人員(2014屆畢業(yè)生除外)必須持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所修學的專業(yè)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對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14屆畢業(yè)生,須持有心理學、教育學合格證書和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證書,并承諾在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毙薷臑椤皯溉藛T(應屆畢業(yè)生除外)必須持有與報考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所修學的專業(yè)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對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承諾在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P>
公告其他內容不變。
廣州市教育局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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