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湖南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格審查、體能測評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試人員空缺的,在該招考職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經第1次遞補資格審查,永州法院系統(tǒng)有1個職位需要進行第2次遞補資格審,遞補人員名單及時間安排附后。
一、遞補職位及人員情況
招考單位 | 招考職位 | 姓名 | 準考證號1 | 筆試成績 | 筆試排名 | 招錄計劃 | 資格審查時間 | 資格審查地點 |
東安縣法院 | 財會人員 | 肖飛飛 | 11980207529 | 35.35 | 4 | 11 | 5月13日上午 | 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北樓406室 |
一、資格審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普通高校2014屆畢業(yè)生提供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及職位規(guī)定需要提供的學位證、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定向四項目人員職位的人員,“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計劃人員,要提供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含考核鑒定意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復印件以及志愿者與單位簽訂的服務協(xié)議(出省服務的志愿者還需提供招募協(xié)議)。
3.報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委培或定向培養(yǎng)人員,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2014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還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注意事項
1.考生需親自參加資格審查。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審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員提交材料代為審查,代為審查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考生提供資料應真實、完整,與報考職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3.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的,視為放棄資格審查,不得進入面試。
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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