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制四年,授法學學士學位。
培養(yǎng)目標:本專業(yè)培養(yǎng)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熟悉法學理論,掌握法律知識與技能,具有一定的實際工作能力與經驗,能從事法學教育,提供法律咨詢與援助,勝任各類行政機關、司法機構、法律服務所、大中小型企業(yè)工作的應用型法律專門人才。
培養(yǎng)要求:學生必須具有從事法律工作所必需的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技能,掌握從事法學教育和法律研究的規(guī)律與方法,具備從事法學教育工作和法律實踐能力,
主要課程:法理學、法律社會學、法制史、經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國際法、知識產權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理論與實務、司法技能與司法技術、律師與公證實務、司法文書寫作與法庭辯論技巧、實習實訓等。
能從事訴訟等法律實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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