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現(xiàn)招聘2名駕駛員,派遣到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具體事項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品行良好,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無賭博、酗酒等不良嗜好;直系親屬無重大刑事犯罪記錄;
(二)持有市車管部門核發(fā)的A1、A2、B1駕照,有5年以上駕駛經(jīng)歷,無責任事故記錄,無滿分再學習記錄,身體健康;
(三)男性,A1、A2照年齡在35周歲以下,B1照年齡在30周歲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駕駛技術優(yōu)秀者可適當放寬;
(四)符合條件的轉(zhuǎn)業(yè)、退伍軍人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2014年5月26日至6月5日)。凡符合招聘條件者,可在規(guī)定的日期到宿遷市勞動就業(yè)管理中心(便民方舟1號樓3樓)報名,需攜帶身份證或戶口簿、駕駛證、學歷證書或退伍證件等原件,身份證或戶口簿、駕駛證的復印件各1份,并附二寸照片2張;
(二)技能測試。內(nèi)容包括小科目測試和路考等方面的技能;
(三)面試。技能測試合格者按照招考人數(shù)最高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成績和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
(四)體檢。駕駛員綜合成績前2名(參照江蘇省新招錄公務員體檢標準),如有體檢不合格者,依次進行遞補。
(五)政審。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對政審合格者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
(六)公示。對政審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錄用人員。
三、用工形式
勞務派遣制用工。錄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派遣至市法院工作(試用期2個月)。
四、待遇
(一)聘用后月平均工資2100元(含考核獎等);
(二)按照有關規(guī)定繳納保險、辦理住房公積金,出差時享受差旅補助;
(三)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按規(guī)定增加工齡工資,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五、其他說明
被聘用者如需辭職的,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被聘用者若違反市法院有關規(guī)定,市法院可以按照規(guī)定處罰直至辭退。
咨詢電話: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 0527-84363891
宿遷市勞動就業(yè)管理中心 0527-84359031 12333
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
宿遷市勞動就業(yè)管理中心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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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駕駛員報名表.doc》來源于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最近更新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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