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覺服從監(jiān)考人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人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2.持《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時間和《準考證》標注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jiān)考人員等考試工作人員按規(guī)定進行的身份驗證和對隨身攜帶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3.考場統(tǒng)一準備石英鐘和考試所用文具。嚴禁攜帶各種具有發(fā)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如移動電話、對講機、無線耳機及其它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掃描等各種信息傳輸設備,手表以及答題用筆、橡皮、格尺、圓規(guī)、三角板、涂改液、修正帶等考試用品進入考點、考場;不得攜帶有金屬物品的服裝、鞋帽,項鏈、耳墜、發(fā)卡、手鐲、戒指、磁卡、信用卡、鑰匙、硬幣等鐵磁性物品;不得攜帶影響入場檢查的與考試無關物品??荚嚂r間以考點確定的統(tǒng)一時間為準,考場內時鐘時間為參考。
4.每科開考1小時之前開始進入考點,自覺接受和服從檢查人員三次入場檢查??键c大門查驗證件;室內大廳設立專用檢查通道,使用安檢門和金屬探測儀檢查禁帶物品;考場再次查驗身份,使用金屬探測儀和身份證識別儀進行禁帶物品檢查和身份確認,進行“三對照”。開考后遲入考點、考場的考生,必須接受入場檢查,由此延誤的考試時間由考生自負。
5.每科開考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進入考場后,按《座位圖》對號入座,將《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的左上角(左一行放在右上角),以便核驗。
6.接到試卷和答題卡后,須認真檢查試卷、答題卡有無漏印、重印、缺損、少頁、字跡不清、污染等問題,如有應及時提出更換,開考后要求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提問時,應先舉手,得到允許后方可提出問題(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jiān)考人員詢問)。應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碼,在指定位置貼好條形碼。凡因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7.開考信號發(fā)出后方可開始答題??忌氂矛F(xiàn)行規(guī)范的語言文字答題。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喧嘩、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傳遞文具、用品、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及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題卡、草紙及統(tǒng)一發(fā)放的文具帶出考場。
8.須用2B鉛筆填涂選擇題、用0.5毫米以上黑色字跡的簽字筆答非選擇題、非客觀題。不許超區(qū)域以外作答。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凡答題卡出現(xiàn)漏填、漏涂或字跡不清等問題,責任自負。每科考試結束前15分鐘不允許更換答題卡。
9.不準提前交卷,當科考試結束前未經(jīng)允許不得離開考場。違規(guī)考生交卷、接受處理后到指定休息室,待考試結束后退出考點??荚嚱K了信號發(fā)出后,須立即停筆,將試卷、答題卡、草紙、文具放于桌上,待監(jiān)考人員依順序收齊后,依次退出考場。
10.如不遵守考試規(guī)則,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等有關文件進行處理,并將違規(guī)事實記入考生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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