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我買了兩套試卷,看了類試的題,對于下落不明的人,幾年之后才申請死亡?有不同的講法,想問哈正確的**。
回復(fù): 《民法通則》第二十三條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guān)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滿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fā)生之日起滿二年的。
戰(zhàn)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zhàn)爭結(jié)束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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