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你好,我是異地務工人員,在珠三角企業(yè)工作,我想知道工作滿三年需要什么證明材料?是社保記錄嗎?如果有些企業(yè)第一年沒有為員工買社保,可以有其他證明材料代替嗎?
答:你好,考生可提供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清單、銀行或單位工資清單等可以證明具有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相關材料。在考察階段,招錄機關要對考生的實際工作經(jīng)歷進行復核??忌鼍咛摷僮C明材料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給予取消考試資格或者5年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