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云南省2010年度二級地震安全評價工程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地質學、地球物理學或土木工程專業(yè)博士學位,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相關工作滿1年;
(二)取得地質學、地球物理學或土木工程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相關工作滿3年;
(三)取得地質學、地球物理學或土木工程專業(yè)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相關工作滿4年;
(四)取得地質學、地球物理學或土木工程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相關工作滿5年;
(五)取得地質學、地球物理學或土木工程專業(yè)大學??茖W歷,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相關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它理學類或工學類專業(yè)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從事地震安全性評價相關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免試條件 長期在地震安全性評價崗位工作,于2004年12月31日前,被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yè)技術職務,并取得中國地震局頒發(fā)的“甲級”或“乙級”地震安全性評價上崗證的人員,可免試《地震安全性評價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只參加《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與實務》和《地震安全性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