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源縣教育局羅源縣公務員局
關于做好2013年度羅源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推薦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進修學校、教育督導室、教儀站、電教館、電大工作站:
為做好2013年度我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評審有關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地把各項工作落實到實處,根據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公務員局《關于做好2013年度福州市中小學教師職稱推薦評審工作的通知》(榕教人〔2014〕56號)的文件精神,并結合我縣實際,現就2013年度我縣教育系統教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關于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年度推薦評審工作
(一)評審范圍對象和條件
1.范圍對象
評審對象是我縣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進修學校、電化教育機構、教育督導室等專業(yè)技術職務是中小學教師系列的在職在崗人員。
2.評審條件
評審條件按照《福建省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條件》、《福建省幼兒教師水平評價標準條件》執(zhí)行。標準條件中有效學歷、任職年限、業(yè)績成果等取得時間均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
(二)推薦評審
1.學校(含單位,下同)應將標準條件、推薦評審等政策文件向教師公開,組織教師申報。
2.學校要認真核實教師申報材料,并將申報材料在學校內公示,學校應在推薦意見欄中注明“經公示(公示日期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實,符合×××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條件,同意推薦”,同時將申報材料報送縣教育局。
3.縣教育局對所屬學校申報人員的師德、履職表現、教育教學工作業(yè)績等情況進行考核,經縣公務員局審核同意后報送市教育局
(三)推薦人選
學校根據本校教師崗位空缺數量和工作需要組織競爭推薦。學校教師空缺崗位按7:3的比例進行劃分,70%的教師空缺崗位用于已取得相應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人員參加競爭推薦,30%的教師空缺崗位用于申請晉升評聘的人員參加競爭推薦。申請晉升評聘的人員按教師空缺崗位等額推薦評審。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學校要切實做好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的推薦評審工作,按照《福州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教師職稱評審辦法(試行)》認真做好申報、競爭推薦、公示、呈報、評審等各環(huán)節(jié)工作,不斷規(guī)范職稱評審程序,提升評審質量,切實將教學能力強、水平高、群眾反映好的教師選拔出來,確保評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各學校要認真對申報人員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公示。對申報人員提供的論文要進行網上檢索,登陸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網站(http://www.gapp.gov.cn/),確認申報人員提供的刊物是否為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批準發(fā)行的。發(fā)表在非法刊物或在相應期刊上檢索不到的文章,不能作為論文成果。
申報材料存在弄虛作假及學術不端等現象,取消申報人員參評資格,已取得職稱資格的予以撤銷,已聘任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予以解聘。
(三)評審收費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我省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費收費標準的通知》(閩價費〔2008〕361號)執(zhí)行,各學校應在報送材料同時按所報人數繳清評審費。
四、時間安排及材料要求
各學校要認真做好教師報送材料的指導和審核工作。申報人員要按材料清單要求將報送材料裝訂成冊并做好目錄。因材料不齊全影響評審的,由申報人員和所在學校自行負責。
(一)材料報送時間
1. 2014年8月10日前將中小學、幼兒園中級教師教師推薦人選的申材料報送至縣教育局。
2. 2014年8月20日前將中學高級教師推薦人選的申材料報送至報送至縣教育局。
(二)材料要求
中、高級教師申報材料按送審材料清單(見附件)要求裝袋。
(三)業(yè)務考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有關表格可在福建省教育廳http:/www.fjedu.gov.c下載。
羅源縣教育局
羅源縣公務員局
附件:送審材料清單
更多信息請查看專業(yè)技術資格|職稱評審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