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文山州硯山縣事業(yè)單位招聘簡章
來源:硯山縣人事局 閱讀:1608 次 日期:2010-05-28 10:4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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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硯山縣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為進一步改善事業(yè)單位人員結構,提高工作人員整體素質,根據《2010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硯山縣事業(yè)單位201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0年全縣各級事業(yè)單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38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具體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2010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

二、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除報考硯山縣民族歌舞團演員崗位和硯山縣新聞中心播音崗位的人員實行現場報名外,其余崗位統(tǒng)一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硯山縣民族歌舞團演員崗位和硯山縣新聞中心播音崗位的報名時間為2010年6月1日至6月10日,上午8:00至11:30  ;下午2:30至5:30 。地點為:硯山縣人事局三樓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辦公室。

現場報名需提供的資料:大一寸白底彩照兩張,身份證,畢業(yè)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和提供加分依據的原件。

報考硯山縣民族歌舞團演員崗位和硯山縣新聞中心播音崗位的報名費為50元。

三、招聘方式

除硯山縣民族歌舞團演員崗位(崗位代碼:26221401、26221402)和硯山縣新聞中心播音崗位(崗位代碼:26222801)只進行面試外,其他崗位考試均采取只筆試的方式進行,具體規(guī)定見《2010年文山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筆試復習用書請到硯山縣人事局三樓人才交流中心購買。

四、資格復審

按《公告》規(guī)定,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時,因各種原因致使部分崗位不足面試比例或開考計劃的,在報考該崗位筆試最低控制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安排一次遞補。相關事項如下:

1、公布資格復審人員名單:7月27 日在文山人事網、硯山縣人民政府網站。

2、資格復審時間: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另行通知;地點:硯山縣人事局,由縣人事局和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按照崗位要求提供下列材料原件進行審核:

本人身份證(戶口冊)、畢業(yè)證、學位證、就業(yè)登記證、執(zhí)業(yè)資格證、準考證,有筆試加分的還需提供加分依據的原件。有其他要求的,還需要按相關要求提供相應證明的原件。

五、面試

面試工作在州人事局的指導下,由縣人事局具體組織實施。

(一)面試時間地點

硯山縣新聞中心播音崗位 : 2010年8月11日,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硯山縣民族歌舞團演員崗位: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方法、要素、方式

采取多種測試方法(包括專業(yè)測試、實作等)進行。

面試要素由硯山縣人事局、硯山縣文化局和硯山縣廣播電視局依據崗位的專業(yè)特點和需求具體確定。

面試考官由招考單位相關人員及專家組成。每個考場面試共設考官7人,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隨機抽取,其中用人單位的考官不得超過3人。

面試時嚴格按照考官抽考場、考生抽順序的“雙抽簽”程序進行,以保證公開平等競爭。

六、體檢和考核

按《公告》規(guī)定的程序,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綜合成績并列需要加試的,只筆試崗位,由縣人事局重新組織筆試;只面試的崗位,重新組織面試。體檢標準有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標準執(zhí)行,無行業(yè)標準的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結果必須有主檢醫(yī)師簽署意見,并加蓋醫(yī)院印章。具體工作由縣人事局統(tǒng)一組織考生到指定的縣級以上人民醫(yī)院體檢,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考核采取審閱個人檔案、復查資格條件和復查考生相關報名證件等方式,對被考核對象進行考核。

報考人員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等情況出現崗位空缺的,只面試的崗位從報考該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其他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安排一次遞補;只筆試的崗位,可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含筆試加分)的其他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安排一次遞補。

七、聘用

(一)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硯山縣人事局組織填寫《文山州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一式二份)并加蓋用人單位、主管部門、人事部門印章,附帶《 體檢表》 、《 文山州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基本情況表 》報州人事局審批??h人事局憑州人事局下達的聘用文件辦理相關手續(xù)。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招聘工作結束后,招聘計劃未滿,需要補充招聘的,經州人事局批準,可重新組織招聘。

(三)新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再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己瞬缓细竦模∠赣觅Y格。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一)為嚴肅考風考紀,各級事業(yè)單位在招聘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文山州人事局、文山州監(jiān)察局《關于加強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監(jiān)督工作的通知》(文人〔2005〕80號)規(guī)定,請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報考人員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陸上述公布的網站了解招聘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負。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偽造、涂改證件,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等情形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對違反招聘紀律,指使、縱容他人舞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或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等情形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警告、記過、開除等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根據國家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者有回避關系的,應實行公務回避。對應回避而不回避的以及在招聘過程中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規(guī)定給予查處。

(六)對違反規(guī)定私自聘用人員、或無故不聘用考生的單位或部門,縣人事局將做出宣布無效或責令其按規(guī)定程序重新辦理等處理決定并通報,同時取消該單位或部門3年內招聘工作人員的資格。

九、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公告》。本《簡章》如有與《公告》精神相抵觸的條款,以《公告》為準。

監(jiān)督電話:0876- 3122027 (硯山縣紀委監(jiān)察局)

咨詢電話:0876- 3131051 (硯山縣人事局)

硯山縣人事局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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