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你委《關于錄用陳婉珍同志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函》(泉交委函〔2014〕133號)收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fā)辦公室《關于印發(fā)<福建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閩人發(fā)〔2013〕30號)以及《關于下達2013年度全省政府系統(tǒng)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計劃的通知》(閩人發(fā)〔2013〕40號)文件精神,經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等規(guī)定程序均為合格,批準錄用陳婉珍同志為泉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工作人員,試用期一年。
泉州市公務員局
2014年7月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泉州市公務員局辦公室 2014年7月9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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