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水平和業(yè)務經辦能力,加大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保單位和定點服務機構的社會監(jiān)督力度,推動社會保險基金社會監(jiān)管工作,根據(jù)《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2014年完善就業(yè)服務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工作計劃及試點示范項目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4]78號)的有關要求,決定向社會公開選聘社會保險基金社會監(jiān)督員。就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社會保險基金社會監(jiān)督員的主要職責
1、向縣人社局社?;鸨O(jiān)管股或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反映參保單位、定點服務機構和參保人員在社會保險經辦服務方面的建議和意見;
2、客觀評價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定點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和效率;
3、參與對參保單位、定點服務機構的監(jiān)督檢查和考核;
4、對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保單位、定點服務機構和參保人員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舉報。
二、聘用條件
1、熱心公益事業(yè),關心社會保險事業(yè)發(fā)展,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正義感,對社會保險有基本的了解;
2、年齡在18-65周歲,身體健康,具備參加監(jiān)督活動的身體條件;
3、在豐縣縣城工作,或居住在縣城內;
4、自愿無償參加社會保險基金社會監(jiān)督。
三、報名方式和時間
有意者可下載報名表(見附件),以寄送電子郵件或紙質文檔形式報名。報名截止時間2014年8月15日止。
紙質信件寄送地址: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保基金監(jiān)管股。
聯(lián)系人:苗僅想;聯(lián)系電話:89205362;電子郵箱:fxjjjg@163.com。
四、選聘人數(shù)及聘用方式
由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各方面條件從報名人員中選聘20名,受聘人員將予以公布,并發(fā)給聘書,聘期為二年。
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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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基金社會監(jiān)督員報名表.doc》來源于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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