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和優(yōu)化教師隊伍,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健康持續(xù)發(fā)展,根據《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和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州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全州農村教育人才發(fā)展的實施意見》(州發(fā)〔2014〕3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州人社局核準,擬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共44名。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按發(fā)布招聘方案、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核、辦理聘用手續(xù)的步驟進行,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二、招聘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操守;
2、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要求;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在報名時同時進行面試,要求五官端正、臉部無明顯缺陷,肢體無明顯殘疾,表達清晰,無口吃現(xiàn)象;
5、報考者常駐戶口或進入大專院校學習前戶口是瀘溪縣戶籍,戶籍認定時間以2014年7月25日前為準。
三、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詳見《2014年瀘溪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湘西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湘西州教育網、瀘溪縣人民政府網及紙質張貼向社會公開發(fā)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4日一8月6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瀘溪縣明德小學教學樓。
3、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先進行面試,面試合格后方可報名。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戶籍證明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和本縣聘用的特崗教師不能報名。報名費按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收取。
4、開考比例:崗位計劃與該崗位報名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比例的是否開考,報州人社局批準,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三)資格審查
1、報考對象由縣教育局和縣人社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初審合格后統(tǒng)一核發(fā)準考證。
2、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筆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四)考試
1、考試范圍:招聘考試采用筆試方式進行,考試科目為專業(yè)知識和綜合知識合卷,總分100分。專業(yè)知識為報考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占總分的80%。綜合知識為教育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占總分的20%。
2、考試時間及地點:2014年8月8日到瀘溪縣教育人事股領取準考證,考試時間2014年8月9日,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體檢
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筆試總成績相同,則按專業(yè)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專業(yè)知識成績也相同則通過面試確定體檢對象(面試內容為試教等)。體檢不合格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一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核對象,由縣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對象。若考核不合格,則按體檢遞補的辦法依次遞補對象進行體檢和考核。
六、聘用及待遇
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及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進行公示。擬聘用對象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審批和聘用手續(xù),實行聘用制管理,享受招聘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此次招聘人員為國家正式在編人員,實行3個月的試用期,若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則取消聘用資格。應聘者一經聘用,必須安心到應聘學校工作,三年內不得自行提出調動。
七、本方案由瀘溪縣教育局、瀘溪縣人社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
0743—4265960(瀘溪縣教育局)
0743—4263875(瀘溪縣人社局)
瀘溪縣教育局
瀘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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